立法會十五題:活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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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由本港豬農組成的香港農業專區有限公司於去年十月獲商務部委任為第三家供港活豬代理商時,曾承諾在內地設置養豬場養殖供港豬隻,但該公司至今未有兌現承諾,而只是採取與另外兩個代理商相同的做法,向供港豬場收購豬隻供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向商務部了解,商務部會如何處理該公司一直未有按承諾以自行養殖的活豬供港的情況;

(二)是否知悉該公司至今仍未有以自行養殖的活豬供港的原因;

(三)有否就該公司在內地開設養豬場提供協助;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否研究在引入第三家活豬代理商後,供港豬隻的批發價格沒有下降是否與該公司未有以自行養殖的活豬供港有關;若然有關,有何解決方法;若然無關,理據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去年七月,商務部和特區政府雙方同意開放活豬供港市場,除當時的活豬代理五豐行有限公司外,加入廣南行有限公司作為第二家代理,並原則上同意再增加第三家代理。開放市場的目的是增加活豬代理的數目,以拓寬活豬供港的渠道。新增的代理是否在內地自設豬場與開放市場完全無關。

  事實上,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在去年八月發出有關受理供港活豬第三家代理申請事宜的通知,當中列明的申請條件並未包括要求相關企業在內地開設養殖場。

  在去年十月,經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推薦,商務部決定賦予香港農業專區有限公司(農業專區)內地供港活豬的代理資格。

(二)在未取得第三家活豬代理權之前,農業專區已經在內地廣東省韶關設立了活豬養殖場。這些養殖場已開始出產活豬。

  據了解,這些養殖場現正擴展其生產規模,以期達到取得供港註冊活豬養殖場的資格(年產量一萬頭以上)。至於農業專區最終是否將其在內地自設的農場養殖的活豬出口到香港,這純屬一項商業決定。

(三)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曾於去年九月安排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與香港的豬農舉行交流會,介紹在內地開設豬場時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食物安全、生產規模、飼養場的生物安全和環保方面的要求。漁護署亦於二○○八年四月派員隨業界到內地,了解農業專區在內地開設活豬養殖場的進展,以及與當地市政府官員就本地豬農在內地開設豬場的事宜進行交流。

(四)近日活豬供應穩定,五月份每天供應市場的活豬大概有4200頭,平均拍賣價約為每擔1,400元。供港活豬來自內地不同省市的註冊供港活豬養殖場,活豬價格受供求、生產成本、內地批發價及運輸成本等因素影響,與有關代理是否在內地自設豬場並沒有必然關係。



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