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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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再度委任湯寶臣法官及鄭維健博士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而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則新獲委任為該委員會委員。
政府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日)說:「三位委員的任期為兩年,由二○○八年七月一日起生效,至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
委員會的職能,是就司法職位空缺的填補、司法人員就服務條件提出並經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申述,以及影響司法人員而可予訂明或可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任何事項,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或作出推薦。
委員會的其他成員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主席)、律政司司長(當然委員)、何沛謙、史密夫、徐立之教授及王�b鳴博士。
完
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