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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政府資助的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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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就政府資助的培訓課程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答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除了僱員再培訓計劃所提供的有關培訓課程外,當局沒有關於內地新來港人士報讀政府資助的培訓課程的個別數據。此外,有關部門/培訓機構並沒有就該等課程的成效按不同居港年期的學員進行個別評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何程序評核政府資助的培訓課程的成效、上次是在何時檢討該等程序,以及會否考慮加入新的評核準則,以便更妥善地監察該等課程在協助學員(例如屬內地新來港人士的學員)覓得穩定工作方面的成效?

答覆:

主席女士:

  為了提升本地勞動人口的就業能力和競爭力,政府舉辦及資助了多項培訓課程,以照顧具備不同背景及資歷的本地居民的培訓需要。這些培訓課程包括由勞工處舉辦的培訓計劃、僱員再培訓局提供的培訓及再培訓課程、職業訓練局開辦的課程,以及技能提升計劃下提供的課程。有關部門及機構會不時進行檢討及評估,並在適當時候增加新的評核準則,以監察這些課程在達到預期目標方面的成效。有關評核這些課程的機制的詳情載於附件。



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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