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為鄉村敷設公共污水收集系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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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皇發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為各鄉村敷設公共污水收集系統,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鄉村所屬區議會分區及鄉事委員會列出:

(i)現時受上述系統覆蓋的鄉村的名稱;

(ii)正進行有關工程的鄉村的名稱;及

(iii)正進行有關工程設計工作的鄉村的名稱,以及每個鄉村進行有關工程的預計完工日期;

(二)會否考慮透過把相關工作外判,以加快有關工程的進度;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透過區議會及鄉事委員會,加強與村民溝通,讓村民盡早瞭解有關工程的施工詳情,以及更有效率地取得他們同意施工?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i)到目前為止,特區政府已為全港約八十條鄉村提供污水收集系統,已完成有關工程的鄉村名稱及所屬的區議會/鄉事委員會等資料已表列於附件(甲);

(ii)目前特區政府正為約四十條鄉村進行有關的污水收集系統工程。有關鄉村名稱及所屬的區議會/鄉事委員會,及其預算完工日期等資料已表列於附件(乙);及

(iii)目前特區政府正為約三百條鄉村進行有關的污水收集系統的設計工作。有關鄉村名稱及所屬的區議會/鄉事委員會,及其預算完工日期等資料已表列於附件(丙)。

(二)政府一向採用外判方式招標聘用合資格的承建商建造工務工程項目。至於工程項目的研究、規劃、設計及監督建造,政府亦經常採用外判方式經甄選聘請顧問工程師執行這些工作,以減輕內部人手的工作負擔。這些包括百分之九十以上現正進行的鄉郊污水收集系統工程計劃。

(三)政府有關部門(包括環境保護署、民政事務署、渠務署)及有關的顧問工程公司分別透過區議會,各鄉事委員會及村代表,早在工程的預備階段便開始安排諮詢會議及簡介會,藉此加強與村民的溝通,向村民解釋鄉村污水收集系統工程的常見問題、建造污水排放系統的一般事宜及施工的計劃,讓村民更瞭解施工詳情以期達致共識,盡量減少施工期間對村民的滋擾以及避免對村民的傳統習俗、風水等事宜的影響。以往個案一般都獲得有關區議會、各鄉事委員會及村民的支持,使工程得以順利開展。



2008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