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香港旅遊發展局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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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三十日)公布,再度委任旅遊事務專員為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副主席和成員,任期由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香港旅遊發展局條例》訂明旅發局須由20名來自多個旅遊和相關界別的成員組成,包括客運、旅館、持牌旅行社代理、旅遊經營商、零售以及食肆等。財政司司長依據行政長官授予的權力予以委任。



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