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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就《2008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關於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規定)規例》提出兩項決議案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剛才大部分議員發言時,都集中討論小量豁免和反式脂肪的問題。這些事宜,議員在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審議規例時,亦曾作出詳細的辯論。在此我想再次解釋政府的立場和提出修訂的原因。
近年來,香港市民日益注重飲食健康及食物營養。我們根據香港人的飲食習慣、體質及慣常的疾病,並參考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及國際的做法,制訂了1+7的核心營養素標示要求。政府自二○○三年起一直與各持份者,包括市民、食物業界、醫學界、各國的駐港領事、消費者組織等,進行廣泛的諮詢和溝通,並盡量把意見採納於提交立法會的方案。立法會的食物安全及環境壎籵が委員會亦於去年十二月,詳細討論並支持我們的營養標籤制度建議。
今日看到立法會內各政黨及大部分議員對落實營養標籤制度標示核心營養素的大原則,大致上是一致的,亦不應該在這方面作出任何的分化。立法會的小組委員會在審議修訂規例期間,討論一直集中在執行營養標籤制度的細節上,特別是有關小量銷售食物的問題。
小量豁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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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營養標籤制度,可能會對業界的成本和食物選擇有所影響。為平衡保障市民健康與食物選擇的考慮,提交立法會的方案已經盡量配合業界的實際運作模式,彈性處理標示的方式和為一些食品提供豁免。我們亦接納業界向政府提出的意見,就沒有營養聲稱而銷量低的食品設立一項小量豁免制度。建議主要是針對小量進口的民族食物、專門食品,以及為照顧到舉辦食品展覽和進行市場測試的需要。此外,安排亦可照顧到製造小量食物的本地中小企的情況。至於附有營養聲稱(例如低脂、高鈣等)的食品,政府同意業界去年11月向我們爭取小量豁免食品安排的立場,即這些食物不應獲得任何豁免,以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
不過,部分業界人士其後對此問題改變了立場,而立法會各黨的議員亦就此問題有不同的意見。部分政黨和業界向我們表示,一旦實施營養標籤制度,大量附有營養聲稱的小量銷售食物會因成本問題而不會再進口香港。
政府詳細考慮過醫學界、家長組織及業界所提出的兩方意見。根據駐港領事和業界向我們提供的資料,小量銷售食物數量佔所有預先包裝食物的5%,當中有一半,即2.5%附有營養聲稱。而根據政府在二○○五年委託顧問進行《規管影響評估》期間從業界採集的資料所得,整個預先包裝食物市場約有22 000 種預先包裝食品,估計整體受營養標籤制度影響的食物約1 500至3 000種。上月底業界在報章上刊登廣告及在零售點進行收集簽名活動,卻表示有15 000種食品可能會因為有聲稱的小量出售食品未能獲得豁免而在貨架上消失。業界的估計,高出政府的研究結果達五至十倍。業界的估算的準確度,實在令人懷疑,但我們留意到這兩項數字的差距確令部分市民和消費者感到一些混亂及困擾。
我們認為再就這些預計數字不斷作爭拗,對事情的進展毫無幫助。為令營養標籤的新制度盡快得到立法會通過及實施,政府同意在這些執行細則上的問題採取務實的折衷方法。我們建議豁免所有無論是有聲稱或沒有聲稱的小量銷售食物。不過,為了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權益,所有受豁免的小量銷售食物,都必須貼上標籤,以向消費者顯示它們是受豁免的食物;至於有聲稱的食物,更必須附有忠告字樣,向消費者表明食物上的營養資料和聲稱可能不符合香港法例的規定,以維護市民的知情權,而市民亦可在知情的情況下自行作出選擇。這個安排會令到一個很狹窄的分歧,引入彈性的解決方法。我希望,亦相信大部分的消費者,是不會買一些有忠告的食物;但某些小部分的消費者,特別是一些外國人士或已經習慣進食一種食品的人士,可能會繼續買這些食物。
修訂規例會在二○一○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屆時,我們會對市場上真正受營養標籤規定影響的食物,掌握更具體的數字。我們會在新規定實施一年後,就附有聲稱的食物是否繼續享有小量豁免的事宜進行檢討。
剛才有議員提出反對政府這項修訂建議。我承認這未必是一個最理想的方案,但我們希望藉茬o項安排,在消費者知情權與食物選擇之間,求取審慎的平衡。我相信在營養標籤制度實行後,市民會因為希望取得最完備的食物營養資料,而選擇購買附有符合香港法例,標示全部營養資料的預先包裝食品。而大部分食物業界,亦會因市場力量而盡快跟隨香港的營養標籤法例,而不再採用這些忠告字句的標貼。我相信這些附有忠告標貼的食物會逐漸在市場上減少。
反式脂肪的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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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議員在辯論時亦提到標示反式脂肪的問題。有議員認為,現時的方案過嚴。但亦有議員支持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以保障公眾健康。
反式脂肪對健康的不良影響已廣受國際認同。反式脂肪會增加人體內的低密度膽固醇(即「壞」膽固醇),同時會減少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即「好」膽固醇)。攝入過量的反式脂肪,可導致血管阻塞和增加患上冠心病和中風的機會。世界壎芠梒換媊部A反式脂肪的攝取量應少於人體每天熱量總攝入量的1%。我們知悉越來越多國家例如美國、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南韓和以色列已規定須以標籤標明食物內含有反式脂肪的含量。立法會在二○○七年三月亦通過動議,促請政府制訂法例,就食物內反式脂肪的含量設定上限,及盡快為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立法。
雖然國際上權威的醫學研究和世壑w確定飲食中含反式脂肪的害處,亦建議市民攝取得越少越好;但目前國際上仍未有就食物作出「不含反式脂肪」聲稱的統一標準。我們仔細考慮了海外地區不同的標準,決定採用每100克食品不可含多於0.3克反式脂肪,並須符合「低飽和脂肪聲稱」的條件,作為「不含反式脂肪」聲稱的條件。
不過,對於食品純粹在營養標籤上標示反式脂肪的含量,我們留意到部份議員關注到,由於各國就反式脂肪在何種情況下可標示為「0克」的安排有所不同,製造以供出口至海外國家但小部分會進口香港的食品,未必符合香港有關反式脂肪標示為「0克」的標籤規定。有見及此,我們認為可以對純粹在食物標籤上標示反式脂肪含量為「0」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這項安排需要透過修訂法例而實施。我們建議食物經營商在營養素表中列出反式脂肪含量時,可遵從有規定加上反式脂肪含量的香港以外司法管轄區的規定。但我要一再強調,有關彈性安排只適用於在營養素表中列出反式脂肪含量。如食物要作出「不含反式脂肪」的聲稱,必須符合規例的要求,包括每100克食品不可含多於0.3克反式脂肪。
我們會在營養標籤制度實施一年後,因應國際間在制訂反式脂肪標準方面的發展、市民對於預先包裝食物上標示反式脂肪的意見,以及市場上食物標示反式脂肪的實際情況,檢討這項彈性安排。
在營養標籤規定實施前的兩年寬限期內,我們會展開一系列以市民大眾和業界為對象的宣傳計劃,而其中的環節包括教育市民如何閱讀及善用食物標籤的資料和就業界提供營養標籤的工作提供協助,其中亦會包括如何標示反式脂肪的事宜。
我在決議案中提出就小量豁免制度和標示反式脂肪的修訂建議,均是經過一番詳細考慮,在各種不同意見之間求取平衡而得出的結果。我期望上述建議有助解決議員、市民和業界的疑慮。
李華明議員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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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華明議員提出修訂議案,反對為附有聲稱的食物提供小量豁免。剛才我已闡述過政府的立場。
李華明議員的修訂議案亦建議,在只適用於無聲稱食物的小量豁免制度下,這些食物的豁免標籤應加上豁免編號。
根據政府的建議,食物進口商或製造商可就小量進口或製造的食物向食環署署長申請小量豁免。就每次成功的申請,食環署會發出一個豁免編號。這個豁免編號的作用,主要是幫助政府監察獲豁免的產品和追溯它們的資料,並進行執法行動。對於消費者,最重要是讓他們知道有關食物是豁免營養標籤的產品,豁免編號對消費者作出購物選擇的作用反而不大。基於這個原因,我們建議有關豁免編號可標示在每件食品的豁免標籤上,或只標示在陳列的貨架上。基於上述原因,我們反對李華明議員提出的修訂。
方剛議員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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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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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剛議員亦提交了兩項修訂議案,其一是要求將營養標籤制度的實施日期,由2010年7月1日,押後一年至2011年7月1日,我們反對這項修訂。
政府自二○○三年已進行公眾諮詢,並一直小心聆聽業界的意見,亦對業界及食物種類的影響作過詳細的分析和評估。在可行的情況下,我們已盡量在制度內加入彈性,包括標示營養素的方式和提供豁免,以減低業界為食物重新標籤的成本。
剛才有議員提出了各種原因,包括業界要就食物作重新化驗,而香港的私人化驗市場並未成熟去支持一個較長的寬限期。要知道大部分進口食物的製造商在食物推出市場前已就食物進行詳細化驗,而很多進口食物已貼上營養標籤,因此並不是全部食物也需要重新進行化驗。至於本地的化驗市場,現時最少有四所私人化驗所可向業界提供營養素化驗服務。隨蚗蝢i標籤制度落實,化驗服務需求增加,私人化驗市場亦必會作出適應和配合。至於本地製作的食物,製造商應清楚了解食物的材料和份量。除進行化驗外,他們亦可考慮從材料成份計算食物的營養素。香港中文大學正制訂有關的系統資料庫,可供他們參考。
我想指出,要落實營養標籤制度,業界的配合是非常重要的。市民大眾一直希望早日實施這個制度,以獲取更客觀準確的食物營養資料。我們不希望再把實施日期延後,令市民失望。希望議員和業界明白這點。
小量豁免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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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剛議員的另一修訂是降低小量豁免制度的費用,由規例所訂的新申請收費345元和續期收費335元,修訂至80元及50元。政府同樣反對這項修訂。
我必須指出,我們建議收費,是嚴格根據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所訂的方式計算出來。政府的一貫政策是收回所提供服務的成本,有關計算方式亦適用於所有政府部門的收費。在小量豁免制度下,如果我們收取低於成本的費用,這表示會由公帑資助食物進口商和製造商售賣這些銷售量低的食物,這並不合理。我們建議的收費是新申請費用每年345元,續期費用亦是每年335元,對業界的經營成本而言,實在微不足道。對於方剛議員提出這項修訂,我感到遺憾。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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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政府建議在香港落實營養標籤制度,引起了社會各界熱烈的討論。議員雖然對制度的執行細節有不同的意見,但大部分都同意我們的政策大方向,去為消費者提供準確和全面的營養資料,讓他們作出知情的食物選擇。我希望議員能夠以市民的健康和公眾利益為大前提,支持通過政府的修訂議案。
最後,我希望在此多謝由陳智思議員領導的小組委員會,在審議修訂規例的過程中,向我們提出很多寶貴的意見。當規例獲通過,我們便會馬上廣泛推廣新的營養標籤制度,以便業界能作出配合,市民亦能盡早受惠。
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