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務司司長提交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四十九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致辭全文
******************************

  以下為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二零零八年二月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四十九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今天我提交立法會省覽的,是回應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帳目委員會)第四十九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帳目委員會主席在2月20日提交第四十九號報告書時,闡述帳目委員會就審計報告書內提及有關外判公共租住屋h的管理工作的意見。政府對帳目委員會報告書的結論和建議的回應,已在提交的覆文內詳細闡述。今天我將扼要地解釋政府在有關範疇採取的主要措施。

外判公共租住屋h的管理工作

  我們完全認同,外判物業管理公司和承辦商為執行公共租住屋h的管理工作而僱用的非技術工人,必須得到保障。房屋署已推出各項嚴厲措施,進一步打擊與僱傭有關的不當行為,以及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和承辦商的監察工作。房屋署已就各項新的規管措施發出清晰指引,說明會對違規的物業管理公司和承辦商採取強硬立場。指引規定,前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扣分制度,如懷疑有人觸犯與僱傭有關的條例,不論涉及工人是否同意,所有個案一律轉介相關的政府部門或機構以採取執法行動。房屋署已委派中央巡查隊監督屋h人員處理涉嫌與僱傭有關的不當行為,並確保於兩個月內採取跟進工作。

  房屋署已仔細檢討物業管理公司和承辦商的表現評分制度,並作出改善,包括在每次發出失責通知書後,扣減物業管理公司的合約管理表現評分。此外,房屋署亦建議,在評審服務合約標書時,投標者曾被記的每一分,均會從其非財務評分中作若干扣減。房屋署將會在各項建議安排提交房屋委員會轄下的投標小組委員會審批後實施。

  在解決小販管理問題方面,房委會一向關注轄下公共租住屋h的情況,致力確保所有屋h免受小販擺賣滋擾。關於物業管理公司解決小販問題的成效,由於該等公司沒有法定的權力在管理外判的公共租住屋h執行打擊非法販賣活動,房屋署已增強特遣行動小組的人手,以協助物業管理公司執行小販管理工作,並在有需要時接管物業管理公司的小販管理工作。房屋署會繼續按「全城清潔策劃小組」所訂立的工作模式,與警方和其他相關的政府部門,採取聯合行動,打擊公共租住屋h內小販黑點的非法販賣活動。房屋署人員亦會貫徹執行現有措施,進行實地突擊檢查,以監察有關情況。

  房屋署亦採取積極措施,茪熀s制各公共租住屋h小販數目的總覽表,以便制訂有效的打擊小販行動計劃。物業管理公司必須透過現有的屋h報表系統向房屋署呈報小販人數,以便房屋署進一步完善該資訊系統,以設立中央檔案記錄非法販賣活動。

  效率促進組已應房屋署的要求就房屋署的外判安排進行研究,報告剛於2008年4月底完成。當局會不時檢討外判公共租住屋h的管理工作,以作改善,並配合未來的需要。

  從政府覆文所述的多項措施可見,政府非常重視帳目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我們會繼續與帳目委員會充分合作,監察有關建議的實施進度,並定期向立法會作出報告。

  最後,我謹多謝帳目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這些意見和建議對確保政府提供物有所值的公共服務非常有用。政府樂於接受這些批評和意見,並會一如既往,盡快向委員會作出積極回應。多謝。 



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