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寄養服務
**********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就寄養服務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獲安排入住寄養家庭的兒童人數,以及新登記的寄養家庭數目;

(二)過去三年,寄養家庭終止提供寄養服務的個案數目,當中分別應有關家庭及社會福利署(社署)的要求終止提供服務的個案數目,以及涉及刑事罪行或需警方跟進的個案數目;及

(三)寄養服務現時的平均單位成本;寄養家長現時平均每月獲發多少津貼和獎勵金,以及過去三年社署有否調整有關津貼和獎勵金的金額;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據社會福利署(社署)的數字,在2005-06至2007-08三個財政年度期間,每年獲安排入住寄養家庭的兒童人數,以及新登記的寄養家庭數目如下:

         接受寄養服務    新登記的
財政年度      兒童的數    寄養家庭的數目
────     ──────   ───────
2005-06   802       118
2006-07   870       113
2007-08   890        80

(二)在2005-06至2007-08年度期間,共有295個家庭停止登記為寄養家庭,當中包括在停止登記前正提供服務和沒有提供服務的家庭,惟社署沒有分項數字。在上述295個家庭中,290個是自行提出停止登記,一個因表現未符理想及四個因懷疑涉及刑事罪行而被社署要求停止登記。

(三)根據2007-08年度的修訂預算,為一名兒童提供寄養服務的平均成本為每月8,609元,當中包括社署和寄養服務機構提供行政支援和跟進寄養安排所涉及的支出。現時寄養家庭就每名寄養兒童每月可獲4,411元津貼,已計及兒童的生活津貼和給予寄養家庭的獎勵。另外,寄養家庭在接待每名新寄養兒童時可額外獲發一次過1,451元入住津貼,作為添置必需品之用。各項津貼水平會每年根據通脹作出調整。



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