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政府僱員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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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秀成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就政府僱員的薪酬的口頭答覆:

問題:

  不少建築界專業人士向本人反映,現時政府的僱員聘用政策存在很多問題(例如僱員擔任相若職責卻有不同的聘用模式和待遇,以及政府並不理會新招聘的公務員的工作資歷,只給予他們有關職級的起薪點薪酬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在各政府部門屬建築師、屋宇測量師、屋宇保養測量師、產業測量師、工料測量師、土地測量師、城市規劃師及園境師職級的職員人數,並按政府部門、職級、獲取專業資格後的年資(即三年或以下、四至六年、七至九年及十年或以上)及聘用模式(即長俸制、合約制、非公務員合約、非公務員臨時合約及以外判形式間接聘用)表列分項人數,以及該等職級在不同聘用模式下的最低和最高薪金點的金額;

(二)為甚麼當局轉聘部分現任的非公務員僱員為公務員時,不考慮他們現時的薪金及有關工作經驗,只給予他們有關職級的起薪點薪酬,以及當局怎樣解決上述聘用政策的問題,並確保有關部門能聘請足夠具專業資格及所需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士,以保障未來的十大基建工程的質素及維持員工士氣;及

(三)鑑於政府已恢復招聘公務員,當局會不會重新考慮將具有關經驗的現任非公務員僱員,以「直通車」方式轉為公務員;如果不會,當局有甚麼其他安排?

答覆:

主席女士:

  回答問題第一部分,現時任職在各政府部門屬建築師、屋宇測量師、屋宇保養測量師、產業測量師、工料測量師、土地測量師、城市規劃師及園境師職系的公務員,和屬於這些專業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總數約一千六百人。另外,由以外判形式負責指定工務工程的公司聘用屬於這些專業類別的人員,是由有關的公司管理,我們並沒有這些人員的總人數和其他資料。

  問題第一部分還要求政府就上述的各類型聘用模式的人員,提供一些詳細的資料。在時間和人力的限制下,我們現將手上掌握的關於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資料,分別載於附件一及附件二。

  我想借此機會向議員說明,在招聘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程序中,任何持有指定的專業資格的人士均可應徵,而各招聘部門會根據應徵者的整體表現揀選適當人選。公務員事務局沒有在應徵者受聘後,就其獲取專業資格後的年資作出統計,故此我們未能提供這方面的資料。

  回答問題第二部分,政府在一九九九年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為各局和部門提供靈活方式,在公務員編制以外聘請人手,應付有時限、短期、受市場波動影響的服務需求;或應付只需僱用非全職人手的服務;又或應付服務方式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例如透過外判方式提供服務)的情況。簡單來說,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不屬常任性質,有別於公務員隊伍,所以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入職條件和遴選過程或會與公務員職位不同。由於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聘用目的和情況有別,聘用條件及薪酬調整機制亦截然不同。

  政策上,所有新入職的公務員,無論是屬專業或非專業職系,都是按所屬職級的起薪點支薪。這做法是合符審慎使用公帑的原則,投考公務員職位的應徵者亦清楚知道他們申請的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薪金。聘任當局只能在符合以下的兩項條件 - 即在招聘方面遇到相當困難,和在認為新聘人員(不論他是否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具備尤其切合運作需要的經驗 - 才能按認可經驗給予在該次招聘遇到困難的新聘人員額外增薪點。這項政策和有關安排已於各公開招聘中實施,而有關專業職系亦沒有在招聘合適和足夠人手,以進行各項主要基建和工務方面遇到困難。

  回答問題第三部分,政府既定的招聘政策是必須透過公開、公平和具競爭性的招聘過程,從符合資格的應徵者當中,量才挑選合適的人士來填補公務員職位空缺。因此,引入「直通車安排」讓在職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自動轉職為公務員的做法並不恰當。這種安排也對現時並非任職政府但有意申請這類職位空缺者殊不公平,因為此舉會剝奪他們申請公務員職位的機會。儘管如此,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如有意加入公務員隊伍,並符合所需的基本入職要求,我們歡迎他們參與公務員公開招聘。由於他們累積了政府工作經驗,相信應會比外間應徵者有一定的優勢。

  此外,根據政府的既定聘任政策,新入職公務員通常須要通過三年的試用期。假如新入職公務員曾服務於政府(包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並擔任與有關公務員職級相類似或相若的工作,聘任當局可在考慮個別個案的情況後,把有關新聘人員的試用期縮短,但以原來試用期的一半為限。

  多謝主席女士。



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