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酒後駕駛的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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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剛剛完成最近一次的全港道路安全運動,拘捕了二十七名觸犯了與酒後駕駛有關違例事項的司機。

這項名為「Quickchaser」的道路安全運動旨在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並特別針對酒後駕駛,於上星期五(五月九日)至昨日(五月十二日)舉行。

這是警方在二○○八年持續進行的連串行動中的最近一次,透過宣傳、教育及執法三方面的工作,打擊酒後駕駛。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在各酒吧及食肆林立的地區、邀請了二百五十四名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並派發了二萬一千二百五十七張宣傳單張,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

警方在剛過去的一連三天長假期及其前夕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在路邊進行了三百七十四次測試,並拘捕了二十七名觸犯與酒後駕駛有關的違例事項的駕駛人士。

警方發言人表示:「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監禁三年及被『記十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此外,被檢控人士亦可能不穫保險賠償。」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2008年5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