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交通繁忙地區的空氣污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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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在環境局局長缺席期間)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交通繁忙地區的空氣污染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旺角、銅鑼灣、中環的空氣污染情況有否惡化現象;

(二) 過去五年,政府為減低交通繁忙地區的空氣污染而推行的政策和涉及的開支,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政策的成效;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三) 有否研究交通繁忙地區的主要空氣污染來源,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商用車輛對該等地區的空氣污染的影響?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過去三年,三個路邊空氣質素監測站錄得的空氣污染物總平均濃度變化不大,沒有惡化現象,詳情見附件之表一。

(二)、(三) 車輛排放的廢氣是交通繁忙地區(如旺角、銅鑼灣、中環)的主要空氣污染來源。此外,這些地區的空氣質素也同時受到區域性空氣污染所影響。

  為改善路邊及交通繁忙地區的空氣污染,政府一貫的政策是盡快執行實際可行的減少車輛廢氣排放措施。在過去五年,政府一方面繼續落實在1999年公布的一系列全面控制車輛廢氣排放措施;另一方面則引入新增措施進一步改善路邊及交通繁忙地區的空氣質素。有關措施的詳情和涉及的開支詳列於附件之表二。

  現時,政府已全面落實在1999年公布的控制車輛廢氣排放措施。交通繁忙地區的空氣質素整體上也已改善。與1999年相比,這些地區的路邊空氣中的主要車輛廢氣排放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的濃度,在去年分別減少15%和24%。相關空氣質素數據詳列於附件之表三。

  至於政府在過去三年推出的新增減少車輛廢氣排放措施,當中包括一些能持續改善整體車輛廢氣排放的項目,如在實際可行情況下進一步收緊車輛燃油和新登記車輛廢氣排放標準、提供一筆過資助鼓勵車主以合乎法定廢氣排放標準的新車替代其歐盟前期或歐盟一期柴油商業車輛和提供稅務優惠鼓勵車主使用環保車輛等。因應這些措施,現役車輛會在未來陸續被更環保車輛替代,路邊和交通繁忙地區的空氣質素將會得到持續改善。

  另一方面,政府也致力與廣東省合力減少珠江三角洲的區域性空氣污染,以改善本港包括交通繁忙地區的空氣質素。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