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邊境禁區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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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十六日)(在保安局局長缺席期間)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張學明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邊界禁區通行證辦事處自本年四月一日實行新的禁區通行證措施,分別向居民、探訪者及因工作需要進入禁區的人士發出灰色、黃色及粉紅色的通行證,以取代原來灰色的通行證,有禁區居民指該新措施有分化區內人士之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推出上述新措施的目的及詳情;及

(二) 有否就該措施詳細諮詢有關的區議會、鄉事委員會及居民;若有,有關的詳情(包括諮詢為期多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警方自二○○八年四月一日推出新設計的邊境禁區通行證,向禁區居民、探訪者及因工作需要進入禁區的人士,分別簽發灰色、黃色及粉紅色的邊境禁區通行證,取代原本一律灰色的通行證。

  推出不同顏色的邊境禁區通行證,旨在協助前線警務人員更容易識別禁區通行證的類別和確認持證人的身份,並減少出現偽證的機會,從而提高警方在維持邊境禁區的保安方面的執勤效能。現有的禁區通行證申請程序及簽發準則維持不變。

(二) 警方已在二○○八年三月向北區區議會發出文件,解釋新措施,又另諮詢各北區鄉事委員會,包括新田、上水、打鼓嶺和沙頭角鄉事委員會,並獲各委員會支持。



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