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投訴組在二○○七年接獲較少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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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在二○○七年接獲20,190宗投訴及建議。在這些個案中,純粹提出建議的共有186宗。個案總數與二○○六年的20,248宗比較,稍微下降了0.3%。所接獲的投訴及建議,主要是關乎公共交通服務(76%)、法例執行(15%)和交通情況(6%)。

  與公共交通服務有關的投訴及建議,由二○○六年的15,323宗增至二○○七年的15,402宗,稍微上升了0.5%。

  涉及專營巴士服務的投訴及建議,由二○○六年的3,420宗降至二○○七年的3,367宗。涉及居民巴士服務的個案,在二○○七年有51宗,與二○○六年接獲的宗數一樣。

  涉及公共小巴服務的投訴及建議,由二○○六年的3,803宗降至二○○七年的3,629宗。個案數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有關專線小巴服務的班次/載客量的投訴有所減少。

  涉及的士服務的個案,由二○○六年的7,051宗增至二○○七年的7,717宗。個案數目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有關的士司機違規行為的投訴有所增加,特別是有關司機的行為及工作表現、不採用最直接的路線及濫收車資。

  涉及鐵路服務的投訴及建議,由二○○六年的942宗降至二○○七年的576宗。個案數目下降,主要原因是有關港鐵東鐵線、西鐵線和馬鞍山線列車上播放的視聽廣播節目的投訴有所減少。涉及渡輪服務的個案,則由二○○六年的56宗稍微增加至二○○七年的62宗。

  有關違例泊車及其他執法事宜的投訴,由二○○六年的3,035宗降至二○○七年的2,968宗。有關交通情況的投訴及建議,由二○○六年的1,154宗增至二○○七年的1,184宗,而有關道路維修的投訴,則由二○○六年的354宗降至二○○七年的318宗。

  有關政府部門及公共交通機構已因應市民的投訴,採取多項措施加以改善。交通投訴組會繼續密切監察各項新措施的成效,並且在有需要時提出其他建議。

  在二○○七年最後一季(即二○○七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交通投訴組共接獲5,049宗投訴及建議。在這些個案中,純粹提出建議的共有41宗。個案總數與上季的5,443宗和二○○六年同一季的5,244宗比較,分別下降了7.2%和3.7%。

  季內接獲的投訴及建議,主要是關乎公共交通服務(76%)、法例執行(15%)和交通情況(6%)。交通投訴組所接獲的投訴及建議均已轉交有關機構及政府部門跟進。

  季內,有關的政府部門及機構共採納了34項市民提出的建議,藉以改善公共交通服務及交通情況。有關個案的概要列於附錄。

  市民可致電交通投訴組的熱線二八八九 九九九九(辦公時間以外提供留言服務)、以傳真二五七七 一八五八、電郵info@tcu.gov.hk或填妥從該組網站http://www.info.gov.hk/tcu下載的表格,提出建議或投訴。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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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當局採納的市民建議
(二○○七年十月至十二月)

I 公共交通服務

* 遷移美利道和西草灣路的專線小巴站,以方便乘客。

* 修改金鐘道巴士站欄杆,以方便乘客。

* 在龍蟠街的欄杆加設開口,以方便使用居民巴士服務的乘客。

II 交通管理

港島區

* 延長軒尼詩道交通燈的行人綠燈時間,以方便行人。

* 調校皇后大道東的交通燈,使之互相配合,以改善交通流量。

* 在山道設立「禁止停車」限制區,以防止車輛阻塞交通。

* 在東邊街設立「禁止停車」限制區,以改善道路安全。

* 在永樂街加設「不准右轉」限制,以改善交通流量。

* 擴大卑路乍街「只准向前駛」交通標誌,以提醒駕車人士。

* 在山光道加設黃色路口方格,以防止車輛阻塞交通。

九龍區

* 延長以下地點交通燈的行車綠燈時間,以紓緩交通擠塞:公主道、喇沙利道、界限街、石竹路、雲華街及渡船街。

* 調校紅磡道和亞皆老街的交通燈,使之互相配合,以改善交通流量。

* 在以下地點設立「禁止停車」限制區,以防止車輛阻塞交通:同仁街、大南街、南昌街、角祥街、惠安街、窩打老道及偉晴街。

* 在擬籊膝[設交通標誌,以提醒駕車人士前面有迴車處。

* 在徽z道加設「不准掉頭」交通標誌,以提醒駕車人士。

* 在蘭開夏道加設「請勿停車」道路標記,以防止車輛阻塞交通。

* 把大角咀道的「只准向前駛或右轉」道路標記,改為「右轉」,以改善交通流量。

* 在亞皆老街和長沙灣道的交通燈後面加裝背板,以方便駕車人士。

* 在彌敦道加設虛實白線,以管制車輛切線。

* 把西九公路的白色實線縮短和向前移,以方便駕車人士。

* 遷移廣華街的專線小巴站,以防止車輛阻塞交通。

新界區

* 延長粉錦公路交通燈的行車綠燈時間,以方便駕車人士。

* 在青荃路加設交通標誌,以提醒駕車人士前面有「停車」交通標誌。



2008年3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