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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福局呼籲殘疾人士換領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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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及福利局今日(三月十七日)提醒持有舊的「殘疾人士登記證」的人士盡快換領新證。在一九九九至二○○五年六月期間簽發的舊證將於本月三十一日後失效。

  換證人士須填妥「殘疾人士登記證」申請表,連同舊證及由註冊醫生(公立/私人執業)/專業醫療人員/特殊學校負責人簽發的殘疾證明文件,寄回勞工及福利局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檔案室查核有關文件後,於四至六個星期內簽發附有照片的新證。登記和申請「殘疾人士登記證」均屬自願性質。

  有關換證計劃的詳情及所需文件的資料,可於勞工及福利局網頁(www.lwb.gov.hk)下載。有關「殘疾人士登記證」的詳情,請參閱「殘疾人士登記證」申請指引,或致電2509 4891、2509 4904或2509 4905查詢。



2008年3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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