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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現就《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邀請各界表達意見。條例草案旨在:
(a) 提高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行及酒後駕駛罪行的罰則;
(b) 給予警務人員一般權力,進行檢查呼氣測試,並引入預檢設備,以方便進行有關測試;
(c) 規定重複干犯交通罪行者或被裁定犯了嚴重交通罪行的人修習和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d) 將暫准駕駛執照制度擴展至私家車及輕型貨車新手司機;及
(e) 就由交通審裁處覆核運輸署署長所作出的某些決定,訂定條文。
關於條例草案的背景資料,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bc/bc06/general/bc06.htm。
有意發表意見的人士,請於二○○八年四月十日(星期四)或該日前,將意見書送交法案委員會秘書。若團體的意見書兼具中、英文本,請同時提供該兩個文本,以及有關的電腦檔案本。法案委員會將於二○○八年四月十九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聽取各界就條例草案表達意見。有意出席上述會議向法案委員會口頭陳述意見的人士,請填妥回條(請在以下網址下載: http://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sec/invite_s/bc060419-reply-c.pdf),並於二○○八年四月六日(星期日)前交回法案委員會秘書。有興趣的團體/個別人士將在二○○八年四月中獲通知詳細的會議安排。
按照慣例,除非團體/有關人士事先表明所提交的意見書不可公開,否則有關意見書將公開予傳媒及公眾取閱,並上載立法會網址。團體/有關人士所提交的意見書及在會議上所作的口頭陳述將不享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所提供的保障及豁免。
有關的地址、傳真和電話號碼,以及電郵地址如下:
地址: 香港中區
花園道3號
花旗銀行大廈3樓
立法會秘書處
《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委員會秘書
傳真號碼: 2121 0420
電話號碼: 2869 9212或2869 9214
電郵地址: wcheng@legco.gov.hk
完
2008年3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