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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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草案》時的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西九文化區(西九)計劃是對香港文化藝術基建的一項重大投資,以推動香港文化藝術長遠發展。西九計劃的願景,是發展一個具備世界級文化藝術設施、優秀人才、地標式建築和優質節目的綜合文化藝術區,吸引本地居民和海外遊客,支持香港成為一個創意經濟和亞洲國際都會。

  政府在二○○七年九月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蒐集公眾對發展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建議的意見。結果顯示公眾普遍支持早日落實西九計劃。

  現在閱讀的條例草案採納了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的建議,目的是成立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以推展西九計劃。在擬備條例草案時,我們亦考慮了立法會議員、文化界人士及有關團體的意見。

  我現在向各位議員介紹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

西九管理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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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九管理局成立的目的是落實西九計劃的願景和目標,有別於大型物業或設施管理機構的職責。條例草案列明西九管理局執行其職能時,須對發展香港成為一個國際藝術文化中心、提升對各類型的藝術的欣賞及發展文化和創意產業等目標作出貢獻。

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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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九管理局作為推展西九計劃的專責法定機構,應由規劃階段起負責落實整項西九計劃直至營運階段,並確保整項計劃在財務上的可持續性。建議的西九管理局主要職能包括:

一.擬備整幅西九用地(約40公頃)的發展圖則。在擬備發展圖則時,西九管理局須按照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訂明的發展參數(包括地積比率、住宅用途發展上限、建築物高度、公眾休憩用地等);

二.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呈交發展圖則讓城規會考慮;

三.發展圖則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後,西九管理局便須據此圖則發展西九文化區,包括藝術文化設施及相關設施;

四.在西九內的設施落成後,西九管理局須營運、管理及維持區內文化藝術設施、相關設施,包括零售、飲食、娛樂設施及其他附屬設施;以及

五.推廣、籌辦及贊助各類藝術及文化活動。

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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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使西九管理局能夠有效執行其職能和實施西九計劃,我們建議條例草案賦予西九管理局所需的權力,主要是一般持有及管理物業、理財及集資、聘請員工、及其他詳列於條例的權力。

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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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九管理局的董事局是西九管理局的決策及執行機構。董事局的成員應具備不同的專業知識、專長和經驗,包括對文化藝術活動有知識經驗的人士。董事局的成員組合可能不時變動,提供具不同範疇的專長和知識的人士,以配合西九設施在不同階段的發展和營運需要。

  條例草案訂明,董事局由不超過20名成員組成,包括一名可由公職人員或非公職人員出任的主席、一名行政總裁、15名非公職人員成員及三名公職人員成員。董事局主席及其他成員均由行政長官委任。行政總裁是董事局當然成員,將由西九管理局在獲得行政長官事先許可後委任。由於西九是一項文化藝術計劃,15名非公職人員成員中,最少五名是行政長官認為是對文化藝術活動有知識、經驗或閱歷的人士。另外,最少一名非公職人員成員是從立法會議員中委任的。

財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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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財務事宜方面,西九管理局的資源將包括一筆過撥款、投資收入、營運、管理或處理文化藝術設施、相關設施和附屬設施而獲取的收入,以及所有其他款項及財產(包括其所獲取的貸款、贊助、捐贈)等。憑�茬o些財政資源,預期西九管理局在發展和營運文化藝術設施、附屬設施和相關設施時,可確保財務上的可持續性。

  為減輕西九管理局的稅務負擔,條例草案訂明西九管理局可獲豁免根據《稅務條例》繳稅,以及獲豁免根據《印花稅條例》就以饋贈及捐贈方式進行的不動產轉易及證券轉讓的有關文書繳交印花稅。

保障公眾利益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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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向公眾保證西九管理局會按照訂明的目的盡責履行職能,並以審慎和具透明度的方式運用獲賦予的龐大資源,條例草案訂明若干措施,以保障公眾利益。

  西九管理局在致力達到其發展文化藝術的目標時,要確保能獨立運作。為了建立有效監察和規管西九管理局表現的制度,條例草案規定西九管理局每年將一份涵蓋未來三年活動方案的事務計劃,以及一份載列來年活動及項目細節的業務計劃,呈交民政事務局局長備案。

  至於財政方面的監察,西九管理局須於每一財政年度終結後三個月內擬備帳目報表,並向財政司司長呈交周年報告、帳目報表及核數師報告,以供提交立法會省覽。西九管理局須委任合資格的核數師審計帳目報表,以確保帳目妥當。條例草案亦規定須成立審計委員會。此外,審計署署長可對西九管理局在執行職能時,使用其資源是否合乎經濟原則及講求效率及成效的情況,進行審核。

  為了讓公眾合理地審視及監察西九管理局的工作,條例草案規定主席及行政總裁須應立法會要求出席立法會會議及回答問題。西九管理局亦須於擬備發展圖則時和就關於發展及營運文化藝術設施及相關事宜,諮詢公眾。

  為了避免任何潛在利益衝突問題,條例草案規定各董事局成員及委員會成員,在其首次獲委任時及在情況有需要時,須申報利益。所有已申報的利益將記錄於登記冊內,供公眾人士查閱。

  除了上述措施外,條例草案把西九管理局,其委員會及其成立的法人團體(包括附屬公司),信託和非牟利組織納入《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附表1內,使其成員受第201章有關條文規管。此外,條例草案亦把西九管理局納入《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附表1第I 部內,令西九管理局受申訴專員監察。

  主席女士,西九計劃的發展建議自去年九月中公布以來,獲得本地文化藝術界,其他相關的專業界別,以及廣大市民的普遍支持,我希望條例草案能夠得到立法會議員的優先處理,讓西九管理局得以早日成立,開展西九計劃,以豐富香港的文化生活,進一步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

  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