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推行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
******************

  墨西哥已根據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處理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商務旅遊證)。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稱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旨在讓經商人士在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內自由進出,促進在亞太區內的商務聯繫。

  目前參與此計劃的成員地區共有十八個,包括澳洲、文萊、智利、中國、中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菲律賓、新加坡、中國台北、泰國及越南。

  在香港,凡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有效護照的香港居民,均可申請商務旅遊證。唯申請人必須是真正的經商人士及有需要經常前往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作短期商務探訪,且沒有犯罪記錄及不曾遭任何參與此計劃的地區拒絕入境。

  商務旅遊證的大小如一張信用咭,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每次前往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時可免簽證逗留兩至三個月。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在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的管制站過關時,可享用特別通道並只需辦理簡化的手續。

  發言人續稱:「美國及加拿大已在其主要國際機場為商務旅遊證持有人,提供特別服務通道;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可依照印有亞太經合組織標誌的指示牌,前往特別服務通道辦理入境手續。但他們仍須一如其他旅客,通過一般的入境檢查程序,包括出示有效的護照及美國/加拿大簽證 (如適用)。」



2008年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