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修訂《青沙管制區(使用費、費用及收費)規例》的答辯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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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修訂《青沙管制區(使用費、費用及收費)規例》的答辯全文:

  主席女士,我感謝剛才議員提出的意見及支持我們的動議。我想簡單地回應,我們原建議的十二元不劃一使用費結構,其實會有一定的車輛使用這條新的道路網絡。剛才已說過,我們已考慮了一系列因素,包括地理位置、分流成效、用者自付的原則,特別是公眾的負擔能力及接受程度、回本期等。

  我們這次的修訂是考慮各因素的比重問題,而我剛才亦已說過市民很關注近幾個月以來物價的攀升,尤其交通費方面。所以可以在政府能力範圍內做得到的,我們應該要主動去做。

  另外,亦有些意見認為再進一步調低收費是否會更有幫助呢?我們要看看整體交通分流的效果,如再調低(收費),相信亦未必會有明顯的效用。但我想指出,(處理)塞車問題並非一定要建新道路,畢竟香港是地少人多的地方,而且應配合其他措施一併去做,包括交通管理措施,隧道以及道路網都應有合理的收費,這亦涉及用者自付的原則。我們亦多鼓勵市民用集體交通工具。

  亦有議員提出是否可以盡快處理東隧、西隧及紅隧的問題。這問題早前已在立法會有非常詳細的討論,我們已交代過政府對不同的方案持開放態度,希望可以研究。但我們亦需尊重現時專營權的合約精神,同時如我們有新的概念、新的方案,亦應達致真正的分流的作用及為市民所接受,所以我們會詳細研究不同的方案。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