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防止不安全消費品在市場出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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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林偉強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臨近農曆新年,許多香港市民會到深圳辦購年貨。不過,有報道指內地有一些無良商人,為賺快錢而製造一些劣質甚至有毒的產品(例如假流動電話、注水羊肉及有毒海味等)在市面發售,該等產品若流入香港,會令香港市民的健康受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在農曆新年臨近期間與內地有關當局磋商,進一步強化內地與香港的有關通報機制,並要求深圳有關當局採取特別措施,加強對深圳市內港人購物熱點的商品檢查工作,同時亦將香港市民對上述商品的投訴及時向深圳當局反映;及

(二)鑑於現時物價高漲,政府會否加派人手在香港市面巡查,杜絕以低價吸引市民購買的上述產品流入市面?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一向關注在市場出售的消費品和食品的安全問題。就食物方面,由於供應香港的食物主要來自內地,因此我們與內地有關部門(包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及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已建立溝通渠道,以便雙方在發現有問題的食物時,能迅速互相通報,從而可以盡快採取適當的措施應付。

  至於一般消費品方面,香港海關經常蒐集本地和海外有關的安全報告和資訊,並與其他地區的執法機構和保障消費者組織聯繫,交換消息,以便採取執法行動。我們會與內地有關部門探討建立通報機制的可行性。

(二)最近,為針對賀年食品,食物安全中心在市面抽取超過六百六十個樣本進行化學及微生物測試。結果發現整體合格率達九成八。至於小部分不合格的樣本,我們已採取行動跟進,包括向有關的商店發警告信、追查來源,以及將樣本的資料通報內地有關部門。

  至於其他一般消費品,海關亦會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香港法例第456章),不時巡查零售店,購買樣本作安全測試,以便能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不安全消費品在市場出售。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