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啟德新郵輪碼頭標書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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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單仲偕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正進行公開招標,在啟德發展新郵輪碼頭。在評審標書方面,標書的質素和標價分別佔百分之七十(70%)和百分之三十(30%)。此外,政府亦已邀請數人擔任獨立顧問,向投標評審委員會就特定範疇提供竟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政府採用的《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訂明,若質素對招標承投的服務或產品合約而言極為重要,技術評分和價格評分分別應佔三至四成(30%-40%)和六至七成(60%-70%)的比重,上述招標項目中質素所佔比重高達七成(70%)並大幅偏離該規例所訂比重的原因;自一九九七年至今,有何招標項目採用類似做法;及

(二) 一九九七年至今是否有其他招標項目曾邀請個別人士擔任獨立顧問向有關的投標評審委員會提供意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上述的招標項目偏離一貫做法的原因?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單仲偕議員的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 政府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九日進行公開招標,在啟德發展新郵輪碼頭。在評審標書時,政府會採用質素和標價評審的相對比重為百分之七十(70%)和百分之三十(30%)的評分制度。

  根據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的指引,部門在釐定技術/質素和標價評分的相對比重時,一般應採用分別為三至四成(30%-40%)和六至七成(60%-70%)的比重。如有充分理據,部門亦可建議較高的技術/質素評分比重。

  政府的目標是發展一個國際級郵輪碼頭,具備先進和方便使用的設施,及提供高效率和高質素的服務,以提升香港成為區內具領導地位的郵輪中心。我們的重點不單是追求土地收益,而是要發展世界級的郵輪碼頭,提供優質碼頭服務。政府認為現時的評分制度可以確保質素及標價方面均得到充分的考慮。

  自從政府在二零零六年十月宣佈新郵輪碼頭項目的發展後,旅遊事務署一直積極與持份者溝通,包括國際及區內郵輪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本港旅遊業、相關行業商會和專業團體,徵詢他們對新郵輪碼頭發展規範的意見。在溝通的過程中,回應者對建議的標價和質素的比重並無異議。

  自一九九七年至今,亦曾有其他採用類似現今新郵輪碼頭標書評分比重的例子,如承投政府土地以發展尖沙咀前水警總部;承投政府土地以發展馬灣南部;承投為壎芵p病理化驗服務部供應硬件和軟件以推行化驗室資訊系統;及為政府供應及推行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等。

(二) 新郵輪碼頭的投標評審委員會的成員是由相關的政府政策局及部門組成,並由旅遊事務專員出任主席。政府已委聘獨立郵輪專家和工程專家,向評審委員會提供郵輪碼頭的營運和工程方面的意見。廉政公署將以觀察員的身份參與評審過程。我們亦已邀請獨立顧問向評審委員會就特定範疇提供意見。他們是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及立法會在二零零七年訪問海外郵輪碼頭設施的海外職務訪問團副團長林健鋒議員,和香港旅遊發展局總幹事劉鎮漢先生。他們會就旅遊及市場推廣方面向評審委員會提出意見。此外,我們亦已分別邀請香港建築師學會和香港工程師學會分別提名一位會員出任獨立顧問,在建築和工程方面為評審委員會提供意見。這些顧問以個人名義被委任,不需要代表個別機構或界別,可以確保他們的獨立身分。

  我們認為現行的安排既可確保評審過程公平公正,亦可吸納各界的意見。

  我們在向業界諮詢過程中,回應者亦支持這個安排。

  我們在二零零三年公開招標發展尖沙咀前水警總部時,曾委任非評分委員向當時的投標評審委員會提供意見。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