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擴建校園工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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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政府已撥款34億元,協助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擴建校園,以配合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334學制」)下標準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的實施。報道又指由於建築成本上漲,該等工程的費用不斷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工程截至去年年底的進度及開支,以及預計來年的有關情況;

(二) 是否知悉去年令上述工程成本上漲或下降的因素、估計本年影響該等成本的因素,以及分別受影響及將會受影響的開支項目和變幅;

(三) 鑑於建築成本上漲,政府有否評估上述34億元撥款是否仍然足夠讓各院校進行上述工程;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評估結果顯示不足以支付工程費用,有關的差額為何;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四) 政府會否承擔上述工程項目超出預算的開支;若否,政府會如何協助有關院校支付該等額外開支;及

(五) 有何監察措施確保上述工程項目能如期完成,以便「334學制」可以順利推行?

答覆:

主席:

  在推行「3+3+4」學制下,就讀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新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的整體學生人數將會有所增加。因此,院校需要相應地增加校園設施,以提供適合的教學環境,配合推行新的課程。就此,教資會與各院校一直緊密合作,以期在二零一二年九月前完成為「3+3+4」學制的新設施。就議員的提問,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及(二) 教資會資助院校已就推行「3+3+4」學制而需增建的校舍和設施,例如課室、教學實驗室、學生活動設施等,提交撥款建議。政府當局已預留撥款予12項工程項目(見附件)。當中,香港科技大學的「現有教學大樓擴建工程」已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估計費用為9,080萬(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至於其餘11項計劃,各院校正就有關計劃進行詳細設計工作,並將於二零零七/零八及二零零八/零九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提交撥款申請。因此,在現階段仍未能確定詳細的估算費用。

(三)及(四) 一般而言,教資會在考慮院校的基本工程項目時,會參考建築署署長的意見。建築署署長是教資會的技術顧問,負責就教資會資助院校基本工程項目的技術及成本計算事宜提供意見。建築署署長的其中一項工作,是審視這些工程項目的合約及財務條款,確保遵從良好的專業做法,並符合政府建築工程項目所採用的原則和做法。

  政府當局認同「3+3+4」學制改革的重要性,並已承諾批撥充足資源(包括工程計劃所需的款項),以推行有關改革。雖然政府當局關注到教資會資助院校在推行工程時,需盡力依照原本34億元的撥款預算進行,以確保公帑得到妥善運用,然而我們亦理解這是二零零四年時作的估計。在既定慣例下,政府當局在向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交撥款建議前,會先按政府最新的公營部門樓宇和建造工程產量價格的趨勢增減率所作的最新預測,將有關基本工程項目的估算費用修訂至以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在考慮院校個別基本工程計劃的詳細估算費用時,我們會考慮院校的實際需要,並參考建築署署長的意見。在整個過程中,教資會會與院校保持緊密的聯繫。

  此外,教資會「程序便覽」提供一般原則及程序的指引,規管由教資會提供全部或部分資金的基本工程項目。如工程項目預期最終支出超逾獲批准項目的估算費用,院校可在接受投標之前,在特殊情況並提供充份理據下,申請額外撥款。教資會及建築署署長將會審查院校所估算的經修訂項目開支,以考慮是否需要向政府當局或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尋求額外撥款。

(五) 教資會成立了「3+3+4」小組,考慮實施「3+3+4」學制與教資會資助院校相關的事宜,包括工程計劃的籌劃和執行進度。教資會會與其資助院校保持緊密聯繫,以確保院校能適時完成與「3+3+4」有關的基本工程項目。



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