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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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婉嫻議員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現時,在計算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稱「綜援」)受助人可獲發的援助金額時,須扣除他們的工作入息,但可豁免計算最高每月2,500元的入息。這項安排的目的,是鼓勵受助人就業和繼續工作。然而,不少受助人向本人反映,現行安排往往造成「多勞少得」的情況,原因是工作所得入息在扣除工作所需的開支後,與被扣減的綜援金差不多。早前,一名領取綜援的青年因被發現有工作入息而被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追討多領的綜援金,其後懷疑因無法面對生活壓力而自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獲豁免計算工作入息的綜援個案數目和平均豁免額、獲豁免最高每月2,500元金額的個案數目,以及曾獲豁免計算工作入息並繼而脫離綜援網的個案數目;

(二)社署有沒有就每宗綜援個案定期進行家訪,以深入瞭解受助人的生活需要及困難;及

(三)會不會檢討豁免計算入息安排的成效,並再次考慮修改該項安排的細則,使重投工作的綜援受助人可真正改善他們的經濟狀況,以達致鼓勵就業的目的?

答覆:

主席女士: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為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申請人無須供款,但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

(一)過去三年獲每月豁免計算入息的綜援受助人人數、平均豁免額及獲最高豁免額的數字,詳列於附件。

  社會福利署(社署)並無備存過去三年曾獲豁免計算入息繼而脫離綜援網的個案資料。但在綜援計劃下,失業或從事兼職工作的健全受助人均需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當中不少參加者成功找到有薪工作,並受惠於豁免計算入息安排。過去三年,約8,800名曾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的受助人已成功脫離綜援網。

(二)在處理綜援申請或續期過程中,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和進行家訪,核實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提供的資料,以及了解他們的實際情況。除經濟上的需要外,社署職員亦會了解他們的其他福利需要,例如房屋和輔導服務等。如有需要,社署職員會把這些個案轉介社工跟進,給予適當的協助。

(三)綜援計劃下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目的在鼓勵有工作能力的受助人求職和持續就業。此安排讓有工作的綜援受助人在經濟上較沒有工作的受助人為佳。然而,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若太寬鬆,可能會延緩綜援受助人脫離綜援網。因此,政府必須考慮如何在鼓勵綜援受助人就業和妥善運用公帑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政府最近完成了有關豁免計算入息安排的檢討,並由二○○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放寬安排,把領取綜援不少於三個月才可享有豁免計算入息的規定,放寬至不少於兩個月;亦同時將每月可獲全數豁免計算的金額由入息首600元增加至首800元。在新安排下,受助人的首800元收入可全數獲得豁免,而其後3,400元的收入則有一半(即1,700元)可獲豁免,總豁免計算金額最高可達2,500元。此安排讓有工作的綜援受助人在其所得的綜援金以外,可藉工作另外得到最多2,500元的收入,提供經濟誘因,鼓勵他們就業及繼續工作。我們會在新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推行一段時間後,再作檢討。

  現階段我們會集中實施新的安排以鼓勵及幫助健全綜援受助人自力更生。此外,我們正全面探討如何以「一站式」為目標提供就業援助,以期進一步便利社會人士(包括綜援受助人)尋找工作及得到培訓和就業援助。我們鼓勵健全綜援受助人士,充份利用綜援計劃下的豁免入息安排,投入勞動市場,增加收入以改善家庭生活,並參與各項培訓計劃,提昇工作技能,早日達致「由受助到自強」、自力更生的目標。



2008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