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縮減邊境禁區覆蓋範圍的最終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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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一日)公布,經考慮二○○六年諮詢期間所收到的意見,決定將邊境禁區覆蓋範圍縮減至約四百公頃。

  政府於二○○六年九月公布初步檢討邊境禁區覆蓋範圍的結果,原建議把現有邊界巡邏通路以南的所有土地釋出邊境禁區,只保留邊界巡邏通路和通路以北地區(包括落馬洲河套和蠔殼圍地區)、沙頭角海以及可供過境的地點(即邊境管制站和沙頭角墟)為邊境禁區。依此建議,邊境禁區的陸地覆蓋範圍將會由約二千八百公頃縮減至約八百公頃。

  經二○○六年九月至十一月諮詢鄉議局、城市規劃委員會、環境諮詢委員會、有關的區議會和鄉事委員會後,政府決定將落馬洲河套(佔地約一百公頃)和鄰近的蠔殼圍(佔地約三百公頃)從邊境禁區範圍釋出,邊境禁區的覆蓋範圍會因此進一步縮減至約四百公頃。政府發言人說:「河套和蠔殼圍以北的渠務署維修用通路將會用作邊界巡邏通路,而沿該通路兩邊會分別設置一道主圍網和一道輔助邊界圍網。」

  將河套和蠔殼圍從邊境禁區範圍釋出後,得月樓和下灣村兩條鄉村將不再屬於禁區範圍,此舉符合當地居民的訴求。

  此外,分別位於蓮麻坑西北面和白虎山北面的兩幅土地將會從邊境禁區釋出,回應了鄉事社區人士的意見。

  就沙頭角墟的邊境禁區範圍,政府發言人說:「由於中英街沒有正規的管制站設施,亦沒有實質屏障顯示香港和內地的界線,加上沙頭角走私和非法入境活動持續,這些保安風險顯示有需要維持沙頭角墟的邊境禁區限制,但沙頭角邊境禁區界線會向北移至沙頭角墟的入口(即「一號閘」位置)。」

  他說:「政府會繼續與當地居民商討有關容許遊客利用沙頭角公眾碼頭前往新界北東岸和附近離島的方案,期望得出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安排。」

  發言人說新的邊境禁區界線將會分階段實施,有關土地可盡快釋出禁區。

  發言人說:「經考慮當地的地勢和涉及的工程安排,我們會把邊界圍網及相關的道路工程分四階段進行。」

  在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後,第一段(米埔至落馬洲管制站)及第四段(蓮麻坑至沙頭角)的工程可望於二○○九年年底同時展開,並於二○一○年年底完成。

  第二段(落馬洲管制站至梧桐河)的工程將於二○○九年年底進行,並於二○一一年第三季完成。

  第三段(梧桐河至蓮麻坑)的工程將於二○一○年年底在完成收地程序後展開,並約於二○一二年年底完成。

  政府發言人說:「規劃署已展開研究,探討從邊境禁區釋出的土地的發展潛力和限制,以及按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制定規劃大綱,為制定法定圖則作準備,以便為區內的保育和發展提供指引。」

  「該項研究包括進行策略性環境影響評估,其結果和建議將有助制定一個從環境角度認為可以接受的規劃大綱。」

  該項研究將於二○○九年中(即新的邊境禁區界線生效前)完成,而從邊境禁區釋出的土地的概念規劃圖預計於二○○八年上半年備妥和公布,以諮詢公眾。



2008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