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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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一月三日)代10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3名僱主追討約港幣96,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浩通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31,241.94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2名與訟人,包括樂仕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及宇視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2名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7,246.5元及18,113.36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170元、236元及186元。
較早前,宇視有限公司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0項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其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的控罪,被罰款港幣17,500元。
完
2008年1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