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民政事務處就屯門山火提供的緊急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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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三日)就新聞界有關上述事宜的查詢,回應如下:

  「屯門民政事務處(民政處)一直十分關注最近兩天屯門山火的情況,並與消防處及其他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絡,隨時準備配合及協助提供緊急支援服務予受山火影響的附近居民。

  於一月一日晚上十時許,由於火勢蔓延,約二十多名屯門楊小坑村的村民遂應消防處及警方的勸喻,暫時離開居所到安全地方。民政處當晚安排有關村民到山景社區會堂的會議室暫避,當時有兩名民政處聯絡主任、楊小坑村村長及兩名屯門區議員在場協助村民。

  由於當時消防處認為村民只需短時間暫避,民政處便安排有關村民當時暫於山景社區會堂的會議室逗留;期間,山景h業主立案法團更主動向村民提供飲料。村民隨後於晚上十一時許,接獲消防處通知可以回家,並於晚上十一時三十分前全部離開該社區會堂。在場的楊小坑村村長及區議員均對民政處的協助表示感謝。

  於今日(一月三日)凌晨一時五十分,民政處接獲消防處通知,約二十名青山村村民需要疏散。民政處隨即透過警方,詢問村民是否需要入住屯門蝴蝶灣社區中心作暫時棲身。同時,民政處亦致電社會福利署當值人員,要求該署準備提供物資,給予受火災影響的村民;以及聯絡屯門蝴蝶灣社區中心當值職員,準備安排物資接待入住的村民。

  於凌晨二時三十分,民政處接獲知會,得悉該批村民已到親友居所暫時棲身,毋須民政事務處提供地方。今早,消防處証實火警危險警告已解除,有關村民可返回各自的居所。」



2008年1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