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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張學明議員提出「創建新界東部地質公園」的議案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從各位議員異口同聲推許、讚美及認同香港境內的自然地貌,並加入優美的形容,深情的演繹,以及童年往事和生活點滴,我相信多位議員都是郊野公園之友。香港的自然環境和保育的工作(包括岩石地貌),在國際間亦得到推祟和認許。我早前到東京訪問時在一個午餐會上講話,也是從香港的地貌和自然環境開始談起,在日本得到正面的反應,亦有與會人士與我談到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出版關於西貢島嶼的日文說明的書籍。我相信張學明議員提出的議案,以及余若薇議員和李國英議員的修正案正顯示出香港市民對境內自然環境(包括岩石地貌)的關心。
正如我之前提到,新界東大部分地區,例如我剛才列舉的郊野公園、海岸公園或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已受到相關法例的保護。雖然這些地區的名稱並非「地質公園」,但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特別地區的指定範圍內,有關的發展、自然保育、教育、科研、自然導賞、康樂及旅遊用途得到肯定和保障。所以,政府目前在這些地區內所做的工作與議員建議的目標是相同的,我們會繼續透過現有合適的機制,保護我們珍貴的大自然資源,包括加強宣傳、推廣和教育等的工作。
在現行機制下,受保護地區內的地貌岩石,包括在郊野/海岸公園和特別地區範圍內,任何新發展必須得到當局批准,並需與保育的目標相符。
此外,現時本港的法例亦已就保護地質資源方面有一定的規管,當中包括:
《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7(1)條規定:
除非獲得當局發出之移走准許證,否則任何人不得採掘或移走未批租土地的泥土、草皮或石頭。違者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19)條規定: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任何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以雕刻或其他方式,將任何字母、字樣、數字或圖案標記在任何石頭或路塹上,以致其外觀受損,可處罰款$500或監禁3個月。
《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8(1)(b)條規定:
任何人除非按照總監批給的許可證的規定,否則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挖出、開墾及擾亂土壤。違者可處罰款$2,000及監禁3個月。
這些法例已規管在郊野/海岸公園和特別地區內進行破壞的違規行為,包括王國興議員提到保護石頭和單仲偕議員提到保護珊瑚的問題,在有關範圍內帶走任何物件都是違法,現時已有相關的法例規管,我希望借此機會提醒市民注意。即使我們沒有在郊野公園範圍內劃出地質公園,並不需要擔心破壞行為會不受法例規管。
漁護署亦有積極進行地質保育的推廣和教育工作,例如在主要郊野公園設有遊客中心,展示有關香港地質地貌之資料介紹,當中包括在清水灣郊野公園遊客中心以西貢島嶼為主題,介紹西貢外島之獨特岩石地貌;在西貢蕉坑獅子會自然教育中心之「礦石角」戶外展覽,展示香港主要岩石及礦物;以及在大帽山郊野公園遊客中心展出多種礦石標本,介紹香港的多樣礦石。
漁護署亦出版多本書籍主題向市民介紹香港的地質地貌,包括《香港地標101 Geographical Landmarks》、《圖說香港地理》、《西貢島嶼》和《香港石頭記》等。這些書籍也生動活潑地介紹了剛才議員引述的多個景點和岩石。此外,政府亦積極地推廣這些地方作為旅遊的好去處,並增強它們對市民和旅客的吸引力。例如,漁護署曾多次舉辦研討會、講座及工作坊,向市民提供以「自然為本」的訊息和活動資料,亦有透過與旅遊事務署合作,為在職的旅遊從業員舉辦訓練課程,協助他們進行生態旅遊的導賞工作。
觀乎今日多位議員發言時,能夠如數家珍地將香港地貌和岩石的特別之處,包括位置、形態、形成過程,以及相關的歷史、人物、地理等娓娓道來,我相信推廣的工作已有一定的成效,當然我們會繼續努力。
在教育及科普方面,漁護署長期地在受保護地區進行生態基線資料調查,並把有關資料上載於互聯網,供學者及公眾使用。同時,教育局亦製作了有關自然生態的教材,以增強教師和學生對本港的生態和地質的認識。我亦同意劉秀成議員所言,我們應進一步和大學等機構協調,協助他們在不違反保護自然環境的守則下,進行學術研究、地理考察和取得樣本。
我們明白要做好自然保育的工作,不能單靠政府的力量。漁護署會責無旁貸地優化現有執法、宣傳及推廣的工作,並樂意繼續與非政府團體合作,進一步改善郊野公園範圍內有關地質的保育及管理工作。我們在二○○八年已計劃增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資源管理--漁護署有計劃於年內將部份傳意牌更新,並提供更多語言版本,為遊客提供更充實的自然知識及保育訊息,漁護署會與地質專家合作,在郊野公園遊客中心以及山徑傳意牌上加入更多有關地質保育的資訊。
(二)宣傳推廣--漁護署計劃在年內出版有關更多自然刊物,其中包括多本介紹岩石及地貌的書籍,這些書刊會有助推動愛護自然環境的訊息及向市民推介具特殊地質及地貌價值的景點及有關的知識。
(三)環境教育--漁護署將會與香港地貌岩石保育協會編訂的《賞石守則》上載於網站,並免費派發給市民,《賞石守則》列舉進??遊活動時應遵循的賞石守則及應有的安全準備,用以推動岩石的保育工作。
政府有決心做好自然保育的工作,目前,在《郊野公園條例》下,我們已指定了二十三個郊野公園和十七個特別地區,以作保護,而在《海岸公園條例》下,亦已指定了四個海岸公園和一個海岸保護區,以對海洋的生境和生態作出法定的保護。整體而言,全港現時約有百分之四十三的土地已被劃為郊野公園或以其他形式受法例保護。以受保護地區所佔的比例而言,香港跟世界各地不遑多讓。
此外,在今年的施政報告,行政長官亦宣布開展在北大嶼山設立第二十四個郊野公園的相關法定程序,擴建部分使香港市民享有更大和更廣闊的空間。
在今天的辯論過程中,議員曾提出不少具體的意見,包括在新界東個別地方開設地質景觀區,以方便市民觀賞香港的地質風貌。其實,我近期亦與倡建香港地質公園的原建議者和香港港地貌岩石保育協會的會員見面,亦了解過他們的建議,但正如我剛才提到,現時大部分富地質價值的地方都已包含在受保護地區內,加上本港的現有法例已就地質資源作出一定的保護,因此為現時這些已在郊野公園和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內的地質環境,再設立「地質公園」,我們必須考慮是否有實際的需要和會否造成資源重疊的問題。不過大家剛才提出多項建議,以善用現有資源,我們是樂於跟進。
就有議員希望將位於新界東部的一些地貌申報為國家或世界地質公園的建議 ,政府持開放的態度,並會徵求專家和學者意見,以決定新界東的獨特地貌是否乎合進行有關申報的要求。至於有議員建議政府向中央政府提議,將有關地區申報為世界自然遺產,由於申報地點必須符合嚴格的評選要求,而世界遺產委員會亦規定每個國家每年只可提交一項提名,因此各國之間及中國內地各省市區之間的競爭相當激烈。我們會密切注視有關世界遺產的評選和申報情況,以考慮是否具備條件通過國家申請有關地點為世界遺產的可行性。
聖誕長假期將近,市民除了爭相出外旅遊外,也可考慮今日提到的一些新景點。今日的辯論正帶出信息,無論我們是否申報為國際級的公園,這次討論也可成為市民的假日旅遊推介,並提醒市民保育地貌的重要。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多謝各議員提出的建議和有關保育工作的寶貴意見。
完
2007年12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