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政府人員應用資訊科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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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制訂措施以提升和評核各政策局和部門的人員應用資訊科技的能力;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有否制訂機制以評核各政策局及部門每年在應用資訊科技、推行電子化服務等電腦化計劃的進度,以及會否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門定期提交電腦化計劃的工作報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單仲偕議員的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多年來,政府一直透過以下各種措施,提升各政策局及部門人員應用資訊科技的能力:

(i)我們實施了政府辦公室自動化計劃和資訊科技設施普及計劃,通過提供所需的硬件、軟件和接駁,締造了電子工作環境,從而提高員工日常工作的效率。

(ii)除提供所需的實體設施外,公務員事務局轄下公務員培訓處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亦提供培訓課程、研討會、分享會及會議,讓員工學習使用資訊科技的知識和技能,以及提高他們對資訊科技相關事宜的認知,如資訊科技保安,新的科技趨勢與應用系統等。

(iii)現時有67個政策局/部門以共同或個別形式設立了資訊科技管理組(註1),就各政策局/部門在資訊科技的使用及措施的策劃與推行方面,提供支援及意見。

(iv)視乎各政策局和部門的運作需要及員工的職責要求,個別職系已在每年的員工工作表現評核報告中,列明資訊科技知識及能力作為評估員工關鍵才能之一。其中包括政務主任職系、系統分析/程序編製主任職系、行政主任職系、文書主任職系、私人秘書職系、機密檔案室助理職系,以及物料供應主任職系的管理層等。

(二)政府現時已有一系列機制加強監管,以及就各政策局及部門在規劃和推行電腦化計劃的工作進度,作出報告。其中的措施包括:

(i)我們鼓勵各政策局和部門有系統地規劃資訊科技需求,並制定有關的策略。我們建議各政策局和部門根據其業務及電子政務需要,擬備及定期檢討「部門資訊科技計劃」和「資訊系統策略計劃」(註2)。此外,各政策局和部門亦須存備及更新有關其資訊科技發展的「部門資訊科技項目範疇」,並每年向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提交報告。「部門資訊科技項目範疇」更詳細地載列各政策局和部門現時及未來數年正在運作、推行或策劃的資訊科技項目。

(ii)此外,各政策局和部門每季需要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總目710電腦化計劃資助的所有資訊科技項目,向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匯報進展。如有任何延誤,須提供理由解釋。透過這個定期匯報機制,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便可監察各項目的進展,按情況提供及時的意見。至於由總目710撥款,費用達1,000萬元或以上的大型項目,有關政策局和部門須每年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進度報告。

(iii)再者,我們亦於2006年4月加強項目監管機制,於撥款審批階段評估項目的風險狀況,並在實施階段定期作出進度檢查。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高層人員,會按照風險評估結果,按需要參與有關的計劃督導委員會,並提供意見,務使項目能及時和順利推行。

註1:政府共有55個資訊科技管理組,其成員包括資訊科技專業人員,為67個政策局/部門服務。

註2:「資訊科技計劃」是一項為期由一至三年不等的中期計劃,適用於一些對資訊科技需求相對較低的政策局/部門。「資訊系統策略計劃」則是一項為期五年或以上,長遠、具策略性的資訊科技計劃,適用於一些服務種類相對較廣、服務用量較多的政策局/部門。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