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專營巴士路線實施分段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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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偉業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市民反映,他們表示在某些長途專營巴士路線的末段登車只需支付分段收費,但在回程時即使只乘搭一小段路程,卻需支付全程車費,有部分乘客因而寧願花時間等候乘搭車費較便宜的短途線巴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和沒有按乘客乘搭的路程長短實施分段收費的長途專營巴士路線各有多少;

(二)部分長途專營巴士路線沒有按乘客乘搭的路程長短實施分段收費的原因;及

(三)政府會否考慮檢討現行政策,規定所有長途專營巴士路線均須按乘客乘搭的路程長短實施分段收費,以免乘搭這些路線的短程乘客被迫支付全程車費;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一向積極鼓勵各巴士公司因應社會經濟環境及其營運狀況,盡可能推出優惠措施,包括分段收費,以減少市民的公共交通開支。

(一)現時全港約有四百條五公里或以上的長途巴士路線實施分段收費,另外約一百條五公里或以上的長途巴士路線並未實施分段收費。

(二)巴士公司認為部分長途巴士路線沒有實施分段收費,是因為部分路線路程只是稍長於五公里,而部分則屬遊覽路線,並不適合實施分段收費。

(三)至於是否及如何於所有長途路線提供分段收費,我們認為是屬於巴士公司的商業決定。巴士公司表示這涉及巴士資源運用的困難,如在所有長途巴士路線首段路程實施分段收費,有可能令更多短程乘客乘搭長程路線,因而增加長途巴士的行車時間,影響長途線的乘客,亦可能導致巴士公司要安排更多巴士行走長途路線,以應付短途乘客的額外需求。此外,巴士公司認為部分長途巴士路線只是稍長於五公里或屬遊覽路線,並不適合實施分段收費。

  基於上述的考慮,巴士公司認為難於在所有長途巴士路線實施分段收費。我們認為應繼續由巴士公司因應個別路線的營運情況、公司的財政狀況和乘客的分佈量等,決定應否及如何在個別長途路線實施分段收費,以達致有效地運用巴士服務的資源。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