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明日起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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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日)表示,參加2006/2008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應屆小六學生家長,將於日內透過其子女就讀的小學,收到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學生如就讀於不參加派位的小學,他們可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

  發言人說:「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他們必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學校所需文件,在二○○八年一月三日至一月二十八日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有關中學。」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但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的認識,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收生準則、班級結構及運作等,以衡量學校能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

  家長收到的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分別印有「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第一志願,而「選校次序2」則為其第二志願。

  在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

  另外,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表,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發言人提醒家長,中學須按規定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以及所需文件。學校可設面試,並會通知申請人有關安排。

  他續說:「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教育局會根據學生的選校意願配對中學的正取及備取名單。如學生申請的兩所中學均取錄該生,會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學位。」

  家長如需查閱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官立、資助、按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名單,可參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有關手冊會於明日派發給各小學及上載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

  家長如對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有任何疑問,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徵詢意見,或直接向申請中學查詢。

  如有進一步查詢,家長可與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中學學位分配)聯絡(電話:2832 7740及2832 7700;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69號呂祺教育服務中心2字樓)。



2007年12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