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就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財政預算案進行諮詢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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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財政司司長(司長)於本年十一月初開始諮詢各政黨、本會議員和公眾,聽取他們對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財政預算案的意見和訴求。然而,本人獲悉,在諮詢展開之前,政府已完成審批各政策局和部門一年一度按資源分配工作提交的申請(資源分配申請)。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司長有否考慮是否應在完成審批資源分配申請之前展開上述諮詢;若然,現行安排需否予以修訂及理順;及

(二) 在已完成審批各政策局和部門提交的資源分配申請的情況下,諮詢各政黨、本會議員及公眾對財政預算案的意見的作用為何,以及當局如何吸納他們的意見?

答覆:

主席女士:

  自二零零三/零四年財政年度開始,政府採用「營運開支封套」的撥款方式,讓各問責局長可在轄下各政策範圍之間靈活調配資源,因應其政策目標,把獲分配的資源調撥至處理社會上認為最有迫切性的事項。財政司司長在考慮各問責局長提交的資源分配建議後,每年約十月向各問責局長發出下一財政年度的營運開支封套。財政司司長亦會因應在財政預算案諮詢期間所收集的意見,以及在下一年初作出的最新中期預算,考慮應否在預算草案中反映獲接納的意見。就劉慧卿議員的提問,我們的答覆如下:

(一) 財政司司長在發出營運開支封套前已透過各問責局長的建議了解社會對服務需求的意見,並會在制訂詳細預算案時更仔細考慮各方直接向他提交的意見。

(二) 在政府開支方面,在諮詢立法會及社會各界時所收集的意見及建議都會交給有關政策局研究,以決定如何在將封套內的資源分配到各開支總目時反映獲接納的意見及建議,財政司司長亦可考慮是否需要調整個別封套。此外,在政府收入方面,財政司司長會研究各種建議,考慮是否將建議反映在下一財政年度的預算。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