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就「維持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今天動議辯論的主題是「公務員政治中立」。政府多年來一直致力維繫公務員的體制為常任、專業及政治中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稍後會就此發言。因為梁家傑議員的修正案特別提到政治委任制度,我先就這方面闡述政府的立場。
特區政府在二○○二年七月起實行政治委任制度。從第二任特區政府開始,各司局長由政治委任,五年一任,與提名他們的行政長官的任期一樣。經過檢討後,政府在去年七月發表《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諮詢文件》(《諮詢文件》),然後總結了所收到的意見。在今年十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了《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報告書》(《報告書》),建議增設兩層政治委任職位,即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開設這些職位已在今天早上得到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同意,接著我們希望在十二月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建議,亦希望各位議員支持這套建議。
在二○○六年的公眾諮詢所收到的意見中,不少建議政府應釐清政治委任官員和公務員的從屬關係,以及進一步劃分他們的職責。所以在十月提交的《報告書》中,我們已明確列出了副局長的職責,強調他們將會協助局長處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並特別提到他們在立法會大會、事務委員會及其他小組委員會上,均可以代局方處理向議會提交的議題。政治助理方面,我們亦進一步闡述了他們的職責,在政治方面他們可以協助局長,輔助局長處理政治聯繫以及有關工作。副局長和政治助理與常任秘書長及其他公務員同事不會有從屬關係。
政府提出進一步發展政治委任制度,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我們總結了過去五年的經驗,亦檢視了政治委任制度整體的運作情況。在二○○六年發表的《諮詢文件》中的第一章,我們已經檢討了問責制的落實情況,在今年十月向大家提交的《報告書》,我們檢視了自二○○二年實施問責制以來公務員隊伍的運作,因此梁家傑議員認為當局並未檢討政治委任制度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
我們在過去數年推動政治委任制度,為香港的政制帶來了三方面的進步。
第一方面,主要官員要輔助行政長官施政及落實他的施政方針,現在的團隊是很清楚的。例如在今年三月行政長官選舉後需要落實施政綱領,所以譬如我在七月時已經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發展局局長則正在處理十項的基建工程,而民政事務局局長則在推動社會企業。接連種種的政策綱領都是行政長官在參選期間,以及在今年十月發表的的施政報告中,已經向各位羅列了主要官員團隊及第三屆特區政府所要推動的工作。我們現在的做法與世界各地經選舉產生的政治領袖組成內閣兌現競選承諾的一套做法是對稱的。政治委任的班子能夠讓香港特區政府可以更加貼近民情,及更加按照社會的發展及我們的選舉承諾去辦事。
第二方面,自從設立了政治委任制度之後,管治班子能夠更有效回應民情。主要官員要進入社群,與不同界別進行多方面的溝通,讓我們能夠掌握時局及掌握市民的脈搏。公務員隊伍則更進一步專注於政策研究、分析及建議,並且可以向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提出政策的方向。現在特區政府的架構中有兩類公職人員,有政治委任的司局長,將來有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與此同時,我們維繫了、保存了常任秘書長及常任的公務員制度,整個行政架構今後更加完善、各司其職。主要官員的班子,每日都緊緊看著香港的時局,非常�茪觤虓N當日或者這個星期有甚麼事情是要因應民情及社會上的發展,而要即時採取行動的。例如較早前有關九廣鐵路的事宜,我們也不過在三兩天之內便處理好並將其平息下來。這顯示特區政府不論是落實行政長官的整套施政理念,或者處理當前的事務,都是整個班子聯合起來辦事。
第三方面,在推行政治委任制度後,我們體現了政治問責的精神,在有事情發生時,如果有需要,作為主要官員的司長、局長會向公眾致歉。如果有更重大的事情發生時,主要官員是會離職,為特區政府向社會承擔事情的責任。這個新的做法相對昔日以公務員出任司長、局長的制度是一個進步,因為以前的制度,不論是九七年以前,或者由九七年至二○○二年期間由公務員出任這些最高層的職位時,即使有事發生,他們也不可以鞠躬致歉和離任,以承擔政治責任。所以,我們目前提出的做法其實是把特區政府最高層的架構開放,加強問責性。
但是,經過五年多的經驗及總結了其運作,我們認為主要官員政治問責班子的人數比較薄弱,世界各地亦沒有哪個政治團隊只有十多人。所以,為著今後可以加強管治及政治方面的工作,我們建議增設這兩層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如果我們能夠開設這些新職位,香港的政治委任制度會比較近似西方很多民主開放社會的國家。這些地區往往有兩至三層的部長、副部長和助理部長在議會之內代表政府,向公眾解釋他們的立法及其他政策上的建議。
今後我們的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在局內可以向局長提供他們在政治上的分析及判斷;而高級公務員則可以就政策方面,繼續進行分析和建議。每位政治委任的局長都要把政治問責官員提出的判斷以及公務員就政策釐定的分析兩者結合,方可由局方向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提出整套政策理念和建議。
主席女士,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要向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所以作為主要官員,我們會輔助特首施政。同時,我們也會在這個議會中以及在議會之外向公眾負責。我們每星期都要到議會,解釋我們的政策立場,亦要向傳媒解釋特區政府的立場。整個政治問責的精神和做法,在過去五年多已經進一步落實。我們相信在擴展政治委任制度後,有了三層架構,我們會更多到議會解釋政府的立場。今後,局長或副局長一般而言均會出席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例會。政府對立法會和公眾的問責,只會有增無減。
十月十七日我在立法會發表聲明,提交最新的報告建議時,我已向各位議員解釋,政府還有一個更宏觀的目標,便是希望吸納更多政治人才,讓香港有志參政的人士,今後有一個更全面的參政階梯。他們一方面可以考慮透過競選出任議員,不論是立法會或是區議會;另一方面他們有機會可以加入特區政府從政,出任局長、副局長或政治助理這些職位。今後香港的從政人士,可以有機會加入行政政府,落實他們的政策理念。
其實,世界各地的從政人士都有這兩種途徑:可以參加議會工作,監察政府;亦可以參與政府工作,落實施政理念。我們希望有了這三層架構以後,政府的工作及安排會更為完備。
在更廣闊的層面上,我們希望有了這三層的政治委任制度架構後,整套制度會更完備,亦可以有助我們為最終達至普選行政長官而鋪路,因為我們意識到在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時,各候選人都需要有一個競選班子,協助他們撰寫政綱、拉票,以及爭取在社會上和不同界別的支持。在成功當選後,該位行政長官便可以在其競選班子中挑選賢能組閣,組成包括司局長及其副手的班子。世界各地推行民主選舉,組班和組政府的做法也是相類似的。我們希望有了這套架構,香港的政制發展可以更快循入正軌。
主席女士,我們已經對政治委任制度作出全面的檢討,我們希望能夠盡快開設副局長和局長政治助理的職位,希望有關建議能夠獲得議會的支持,為香港的政制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多謝主席女士。
完
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