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的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由閣下主持的民政事務委員會本月九日曾經討論是否支持「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港協暨奧委會)」申辦二○一一年國際奧委會全會的問題。委員在討論中表示希望得到補充資料。過去兩星期在資料搜集方面的努力,現在已載於分發給各委員的書面文件中。

  今日再恢復開會討論,目的是希望得到民政事務委員會原則上支持申辦二○一一年的國際奧委會全會。得到這支持的話,港協暨奧委會就可以在國際奧委會所訂的本月二十九日截止期限之前,提出申辦全會的意向。依照國際奧委會的慣例,它是不會在任何成員正式表達申辦意向之前,去講述舉辦全會所涉及的詳細要求,以及由此產生的具體開支項目。國際奧委會這一行事方式,我們只能尊重。所以,在現階段,想要得到詳細的財務預算資料,並不現實。現在需要的,是民政事務委員會的原則支持,讓港協暨奧委會可以提出申辦意向。如果申辦成功,我們當然還要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出撥款申請,屆時委員們必然有研究詳細開支預算的機會。

  在這�堙A我想清楚表一個態。申辦二○一一年國際奧委會全會,是港協暨奧委會的主張。民政事務局經過考慮後,同意支持申辦,這是明確的、清晰的、毋庸置疑的。港協暨奧委會是在八月三日向民政事務局表達申辦的建議;民政事務局於九月五日去信港協暨奧委會,索取更多資料,特別是國際奧委會對於全會主辦地的要求以及特區政府需要承擔的責任。我們預期這些資料稍後會向我們提供。我們也確實需要掌握這些資料,以便做好工作。

  我們為甚麼要同意支持申辦呢?因為這符合香港整體的、根本的利益。奧林匹克運動源遠流長,奧林匹克精神代表了一種普世價值。全世界的國家和地區,普遍都肯定和參與這一事業。中國就一再爭取申辦奧運,終於成功獲取明年在北京舉行,所有中國人都為此感到高興。香港也因為獲得協辦奧運馬術項目,分享作為奧運城市的光榮。○八年賽事結束後,不應該就意味奧運離我們遠去,應該爭取使奧運精神在香港深入民心,繼續推廣、發揚。三年後,即二○一一年,再在香港主辦國際奧委會全會,可以更加突顯香港對於奧林匹克運動的承擔和參與,提升香港的國際地位。特別是香港作為國際奧委會的單獨成員,中國香港奧委會受到國際奧委會的承認,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先生當國際奧委會的成員,這些都彰顯了「一國兩制」的成就。無論是上海、廣州、或是中國大陸其他任何城市,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奧委會作為國際奧委會的正式成員,惟獨香港有這地位,這是我們的特色和優勢。如果能夠成功主辦二○一一年國際奧委會全會,可以更加展示、鞏固和發揮我們這個優勢。這遠遠超出單純的經濟效益。

  民政事務委員會在職責範圍內討論過多方面的議題,包括如文化、體育、保育、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以至如平等、人權等議題,很多都並非單純用金錢可以衡量的。主席女士,人生最寶貴的東西,都並非用兩行損益帳數字足以表達,不能問「值多少錢一斤?」像我們國家申辦奧運,就是全力以赴,再接再厲,去爭取成功的。
  
  各位委員關心公帑要用得其所,這完全合理,也是委員的職責所在。我和港協暨奧委會會長商量過,申辦二○一一年國際奧委會全會,應該量力而行。參考過去香港主辦世貿部長第六次會議,以及國際電信聯盟大會等的經驗,我們認為香港如果主辦二○一一年國際奧委會全會,以公帑承擔的總開支不應該超過兩億港元。我們日後如果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的話,也不會超越此數,請港協暨奧委會在這個限額之內,研究在香港承擔主辦國際奧委會全會。我們希望能夠成功,因為這是一件大好事,如果實際上無法負擔,那也不能夠勉強為之。總之是要實事求是。

  主席,我期待委員會的原則支持。多謝!

完

2007年11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