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公共照明系統的能源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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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單仲偕議員的提問所作的答覆:

問題:

  關於公共照明系統的能源效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本港各類公共照明系統分別使用的發光裝置的類型、發光效率及平均壽命;當局有沒有計劃改用更具能源效益的發光裝置;如果有計劃,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鑑於當局現正安排研究在本港以發光二極管作路燈,該項研究的詳情(包括時間表及完成日期)是甚麼;及

(三) 有沒有制訂其他節省公共照明系統耗電量的措施;如果有,詳情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本港現時所採用的公共照明裝置,全屬於高強度氣體放電燈(High Intensity Discharge Lamps),詳情請參閱已發給議員的答案文本的列表中。(見附表)

  照明燈泡的技術近年不斷進步,產品的發光效率及工作壽命均有所提升。路政署亦不時因應產品發展,更新供應規格和採用更有效率的產品,並把低效能的舊公共照明裝置更換為高效能裝置,以不斷提升公共照明系統的整體照明效率。

(二) 發光二極管(Light Emitting Diode)路燈(簡稱LED路燈)現時處於高速研發階段。LED路燈的發光效率一般不高於每瓦五十流明,比現時本港路燈採用之高效能高壓鈉燈的每瓦九十至一百五十流明為低,要耗用更高的電能才能達到相同程度的路面照明效果,所需電費亦較高,因此,路政署仍未考慮試用LED路燈。然而,最近一些製造商聲稱已研發發光效率每瓦逾一百流明的LED路燈,路政署現正與這些供應商聯絡,探討這些LED路燈是否適合在香港使用。若高發光效率的LED路燈研製成功,路政署會作試驗,以測試有關LED路燈的發光表現、可靠性和耗電量。由於LED路燈的發展尚未成熟,故此我們暫時未有試用LED路燈的時間表。

(三) 因應發光裝置的效率的提升,路政署已不斷逐步採用較低瓦數的燈泡取代高瓦數燈泡作道路照明,例如以二百五十瓦燈取代四百瓦燈,既可以維持路面照明亮度,又可大大節省用電量。

  此外,路政署亦正進行「調光節能」試驗計劃,按不同時間及道路的具體照明情況,利用兩種電子調光儀器,調低路燈光度,以節省用電,計劃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路政署於二○○五年十二月至二○○六年五月期間,使用了中央調光系統的路燈進行「調光節能」的試驗,而在二○○六年一月則開始進行另一項安裝可調光路燈電子鎮流器的「調光節能」試驗。試驗計劃的第一階段中,路燈的光度均由開燈至午夜十二時調低10%,由午夜十二時至凌晨五時調低25%,由凌晨五時至關燈則調低10%。

  第二階段:由於有需要進一步測試中央調光系統及電子鎮流器的可靠性及在更低調光下的運作表現,路政署已經於二○○七年六月展開「調光節能」試驗計劃的第二階段。在這階段中,有關路燈的光度,均由開燈至午夜十二時調低15%或20%,由午夜十二時至凌晨五時調低30%或40%,由凌晨五時至關燈則調低15%或20%。「調光節能」試驗計劃的第二階段將於本年年底結束。

  當整項「調光節能」試驗計劃結束後,路政署會整理所得資料,視乎試驗結果,決定未來路向。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