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推動香港成為區內重點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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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缺席期間)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本年1月發表的《「十一五」與香港發展》經濟高峰會報告內,專業服務、信息、科技及旅遊專題小組提出推動香港成為區內重點數據中心的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上述報告發表至今,當局在發展本港數據服務上有何進展,以及除了計劃進一步推展政府數據中心的外判工作外,當局有否制訂實質措施幫助本港成為區內重點數據中心;若有,該等措施的詳情及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二) 鑒於上述建議提及「積極向外推廣香港在發展數據服務方面的有利條件」,當局有否設立推廣途徑;若有,有關的詳情及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當局有否參考鄰近地區的相關經驗,從而制定一套針對本港優點和缺點的發展策略,以提升本港的競爭力;若有參考,有關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有關單仲楷議員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

  政府一直積極推動香港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業發展。首先,政府作為一個資訊及通訊科技的主要用戶,採取了積極進取的外包政策,以促進有關產業的發展,當中包括數據中心的行業。我們將繼續協助政府部門外判數據中心服務,在適用的情況下盡量讓市場提供有關服務。我們相信通過這些措施引發的潛在協同效應,有助香港發展成為區內數據中心的樞紐。

  同時,在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下,政府將繼續加強和維持一個有利的營商環境,以促進香港與內地及國際合作夥伴的科技合作。政府亦將繼續透過與資訊及通訊科技業的業界合作夥伴論壇及其他平台,定期與業界磋商和交流,並會強化香港作為一個技術合作和貿易樞紐的角色。

  至於《「十一五」與香港發展》經濟高峰會下設立的「專業服務、信息、科技及旅遊專題小組」的報告,是建議政府積極向外推廣香港在發展數據服務的有利條件,並檢討現時的土地政策,可否容許服務商在工業大廈設置有關儀器或設備而無須特別申請及繳納額外費用等,推動香港成為區內的重點數據中心。

  在向外推廣方面,投資推廣署已確定了有助香港成為地區數據中心樞紐的關鍵優勢, 其中包括貼近內地市場、穩定的政治環境、不太受自然災禍影響、可靠和優良的通訊和電力基礎設施、優質的資訊科技人才,以及擁有保護數據和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投資推廣署正積極向世界各地現有和潛在的用戶和數據中心營辦商推廣在香港發展數據中心的優勢。該署正透過各種現有渠道進行推廣,包括探訪海外的潛在客戶,並支援他們制定在香港發展的業務計劃。

  至於有關工業大廈的建議,由於涉及土地資源的運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已徵詢發展局,並進行了初步研究以了解不同類型的數據中心對樓宇設施有甚麼不同的要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現正籌備邀請顧問進行更詳細研究。有關顧問研究將會調查市場對不同類型的數據中心的需求,分析改變工業大廈的有關政策能否配合發展數據中心的實際需要,並參考其他地區的相關措施。我們預計在明年中完成這項研究。

(三) 在上文所述的初步研究中,政府曾對其他地區例如英國及新加坡的工業用地政策,進行了初步分析。政府將在正在籌劃的顧問研究在這方面進一步探討。




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