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八題:外籍家庭傭工涉及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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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江華議員有關外籍家庭傭工在港被起訴和定罪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兩年,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在港被起訴的人數,當中被定罪的人士數目及百分比;
(二) 有否統計曾在港被起訴或定罪的外傭現時受聘在港工作的人數;及
(三) 會否考慮把外傭在港的刑事紀錄及被起訴的紀錄提供予其準僱主;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評估準僱主的知情權是否被忽略?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警方及入境事務處資料,過去兩年,外籍家庭傭工被檢控及被定罪個案所涉及的控罪數字如下:
二○○七年
二○○五年 二○○六年 (一月至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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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數字 862 1,035 713
定罪數字 799 983 727
註:同一名外傭可能涉及多於一項罪行。由於檢控數字及定罪數字分別按實際檢控及定罪的年份計算,因此不能就各年計算定罪數字佔同年檢控數字的百分比。
(二) 當局並無就曾在港被起訴或定罪的外傭現時受聘在港工作的人數進行統計。
(三) 個別人士的刑事紀錄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指的個人資料,這些記錄一般不可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披露。
完
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