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獨留兒童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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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健儀議員有關獨留兒童在家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據悉,經常有父母因工作等原因而把年幼子女獨留在家,部分父母因而被檢控,而無人看管的兒童在家中遇到意外的事故亦時有所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有多少名被獨留在家的兒童遇到意外,以及有多少名父母或監護人因獨留兒童在家而被檢控;

(二) 現時每個區議會分區的幼兒中心的數目、平均使用率、輪候服務的人數、日間寄養服務和互助幼兒中心服務的名額,以及延長服務時間的詳情;當局有否詳細評估各區的託兒服務能否滿足區內的需要;如果有評估,結果是甚麼;如果沒有評估,當局如何回應個別地區的需求;及

(三) 當局會不會增加受資助的託兒服務的彈性,以便家長可以臨時或在常規時間外暫託幼兒;如果會,彈性安排的詳情;如果不會,當局如何照顧不同家長的需要?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父母照顧年幼子女,是責無旁貸的。如家長因事、工作或其他原因暫時未能照顧年幼子女,有責任事先安排親友、鄰居甚或保母等幫忙,或利用各種幼兒託管服務。政府和各服務機構會盡量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協助,包括安排費用減免。

  無論如何,把幼童獨留在家是非常危險的,不單可引致兒童傷亡,亦有可能禍及鄰里,家長或照顧者更可能因而負上疏忽照顧的刑事責任。

  根據警方資料顯示,由二○○五年至二○○七年九月期間,警方共處理了36宗與獨留兒童在家有關的疏忽照顧兒童案件,當中有8名兒童因父母或監護人的疏忽照顧而發生意外及造成身體受傷。警方完成調查後,交由法庭處理的案件共有19宗,當中12宗的涉案人士被檢控,其餘均被判簽保令。

(二) 政府資助非政府機構提供多種日間幼兒照顧服務。

  受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的獨立幼兒中心為3歲以下幼兒提供全日照顧服務,現時全港共有12間,二○○六至○七年度的整體使用率為91%。

  部份由教育局規管的幼稚園亦在同一處所營辦幼兒中心。在二○○七年九月,這類中心共有453間,二○○六至○七年度的使用率為62%。

  為支援因工作時間較長或突發事件等原因而未能照顧幼兒的家長,社署資助上述幼兒中心提供延長時間服務及暫託服務。延長服務時間一般是由星期一至五晚上六時延長至晚上七或八時,星期六則由下午一時延長至下午三時或晚上八時。營辦機構可靈活調動服務時間以切合家長需要。現時全港共有1 244個延長時間服務名額(包括306個免費名額)及495個暫託服務名額。

  另外,社署鼓勵發展以社區為本,結集地區力量而組成的互助幼兒中心。現時全港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互助幼兒中心合共提供305個名額。至於由今年十月起推出的日間寄養服務,則有40個名額。

  受社署資助的獨立幼兒中心、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互助幼兒中心、延長時間服務以及暫託服務的分區數目及名額詳情列於附表一。與幼稚園在同一處所營辦的幼兒中心的分區數目列於附表二。由於日間寄養服務為全港性服務,並無分區名額。

  社署並無保存各類幼兒服務輪候人數的資料。在策劃服務時,社署會根據不同地區的特徵,如區內流動人口數目、居民年齡、現有相關服務等因素,以評估服務的需求。另外,社署亦會透過地區福利辦事處收集地區團體、區議員、居民等的意見,以了解地區上對不同服務的需要。

(三) 當局留意到有父母因需輪班工作等原因,未能於各種幼兒服務的一般開放時間之外照顧子女。為了回應他們的需要,我們將加強推動以鄰里互助形式提供更切合使用者需要的幼兒服務。社署除了會為互助幼兒中心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它們於晚上、週末和假日提供服務外,亦已由今年十月起資助寄養家庭提供不留宿的日間兒童照顧服務。在二○○七至二○○八年度內,部份兒童之家亦會開始提供日間照顧的名額。

  倡導鄰里互助、「以社區承托家庭」的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基金)也有提供種子資金,協助社區人士建構互助網絡,為區內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包括兒童課餘託管等服務。在過去五年,基金撥款超過1億1千萬元,資助了140多項計劃,當中約三分一包含幼兒照顧或課餘託管的元素。



2007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