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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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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有關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本年六月推出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試驗計劃”),以協助居住在屯門、元朗、北區和離島並且有經濟困難的失業人士及低收入僱員跨區就業。低收入僱員可獲為期6個月每月600元的跨區交通津貼,而求職和轉職人士則可獲最多600元的求職津貼。據政府資料顯示,截至九月底,當局僅錄得4071宗申請,佔預計申請人數80000人僅5%,而涉及金額亦僅為預留撥款額的0.4%。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試驗計劃的分區推行情況,包括每區至今的申請人數、受惠人數及已批出的津貼總額;

(二)至今接獲關於試驗計劃的投訴數目和內容,以及已證實的濫用個案數目;

(三)基於公眾對試驗計劃的反應未如理想,會否考慮即時進行檢討,以了解有關的原因;

(四) 會否考慮即時加強宣傳、簡化申請手續、提高津貼額,或放寬申請資格,例如把居住地區的規定放寬至全港、提高個人資產總值或收入上限、降低每月工作時數要求以及放寬對跨區工作地點的限制(例如包括邊境禁區);及

(五)會否增撥資源向計劃參加者提供多方面的支援,例如家訪或轉介服務,以及延長試驗計劃?

答覆:

主席女士:

  為預計所需開支,扶貧委員會秘書處在今年四月估計在合資格人士當中,可能有80000人申領交通費支援計劃提供的津貼,因此建議預留3億6500萬元非經常撥款,用以推行為期一年的試驗計劃。有關估計已參考四個相關偏遠地區的失業人數及低收入僱員的收入和工作時數。

(一)交通費支援試驗計劃於今年六月底推出。截至今年十月十五日,勞工處共收到4385人申請資格審核,共批准了4180宗津貼申請,涉及金額約229萬元。分區推行情況如下:

地區 接獲申請個案 已批核申領津貼宗數 已批出津貼金額
                     (約數)(元)
元朗  1987       1755       96萬
屯門  1463       1594       88萬
北區  586        460       24萬
離島  349        371       21萬
合計  4385       4180      約229萬元

(二) 截至今年十月中,勞工處共接獲10宗涉及試驗計劃的投訴。有關投訴分項如下:

(i)  關於申請資格          宗數
   - 跨區工時每星期最少18小時     2
   - 計劃未能惠及自僱人士       2
   - 每月收入上限為5 600元       1
(ii) 關於非政府機構
   - 非政府機構的服務         3
   - 職員的態度            2
                                  合計 10

  勞工處接獲投訴後,會聯絡受委託推行計劃的相關非政府機構作詳細調查。勞工處與非政府機構已設立機制,以加快處理與服務質素有關的投訴。

  勞工處亦已訂定程序,透過審批、覆核、審計和巡查等方法防止計劃被濫用的情況,例如以電腦程式自動查核申請人有否重覆申請等。勞工處至今未有收到濫用個案的投訴或舉報。

(三)-(五) 由於試驗計劃推行至今只有三個多月,在現階段評論其成效,實屬言之過早。政府承諾會在明年年中全面檢討計劃的成效,屆時會總結推行經驗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及建議,以訂定未來的路向。我們現正加強計劃的宣傳工作,如未來三個月申請者的反應未如理想,我們會考慮提早進行檢討。

  政府在設計試驗計劃時,已考慮到參加者或需要其他支援,因此委託推行計劃的皆是有提供培訓和就業援助經驗的非政府機構。這些機構在按既定程序協助勞工處處理計劃下的申請之餘,亦會在適當情況下向申請人提供培訓建議和就業援助。

  為幫助更多合資格居民了解試驗計劃及其有關安排,勞工處已推出一系列的宣傳及推廣活動,包括電台廣播、巴士車身廣告、報章廣告、宣傳單張、海報、網頁資訊等,並在四個受惠地區內展示掛牆橫額和街道展板。勞工處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推廣計劃及加強宣傳。



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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