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發言要點(只有中文)
******************************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二○○七至○八年度律政司的政策措施發言要點:

主席女士、各位議員:

  多謝委員會給我機會,讓我可以與大家談談二○○七至○八年度律政司的新措施和持續推行的措施。關於本司政策措施的文件,已呈交各委員參閱,我不打算逐點複述一遍。我只想扼要介紹我們推行的其中一些措施,以便騰出時間讓各位提出問題。

律政司

  其實大家對律政司的工作都非常熟識,我們的核心工作包括刑事檢控和民事訴訟等法律服務,向政府提供法律意見,草擬法例,以及處理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合作事宜。這些都是本司的核心工作,對支援政府的運作非常重要。

政策措施

  除了這些核心工作外,我們會在二○○七至○八年度持續推行十二項現有的措施,並會推出一項新措施。

新措施--調解

  我們會推出的新措施,是關於如何在商業糾紛及社區範疇更有效和廣泛地應用調解,詳情請參閱文件第十二至十四段。調解作為處理糾紛的一種方式早於一九八○年代已開始用於解決建造工程爭議,近年在處理家事個案時亦有採用,並取得成效。公眾逐漸認識到何謂調解,以及調解的好處。在這個基礎上,我認為有空間可以更有效地推廣這項工作及其應用範圍,以及處理有關認可調解員資格、培訓調解人才和推廣調解的事宜。今年十一月底,律政司會聯同業界及各有關團體舉行一個大型調解會議,藉此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分享經驗,並進一步提高市民大眾對調解的認識。我們期望與會人士會就這個課題提出很多意見。在舉行會議後,我會在今年年底成立一個跨界別的工作小組,檢討現時香港調解服務的發展和提供情況,並籌劃如何更有效和廣泛地應用調解。我希望各委員可以參與這個調解會議,並且就這個項目提出意見。

持續推行的措施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現正審議文件第四及十五段所述、由本司倡議的兩條條例草案,即《內地判決(交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及《居籍條例草案》。我們會與法案委員會緊密合作,希望這兩條條例草案早日獲得通過。

  我們亦加倍努力,鞏固香港作為區域性的仲裁樞紐的地位。為了吸引更多人選擇在香港進行仲裁,我們正在按照最新情況修訂現有的仲裁法例。我們亦加強與國際仲裁機構的聯繫,希望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信譽。落實以上措施,加上我們對在本地創立的仲裁機構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 支持,能夠確保香港是區內進行仲裁的理想地方。

  我們持續推行的另一項措施,是增進香港和內地法律專業的相互了解。我們會繼續促進雙方更緊密合作,以協助香港的法律專業尋求更多進入內地法律服務市場的機會。就培育本地法律人才方面,我們積極參與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的工作,持續檢討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訓的制度及提供情況。此外,有關香港法律服務供求情況的顧問研究工作預期快將完成,研究結果有助就制定未來的法律服務及解決爭議政策上提供資料。我知道有些委員曾緊密參與這項研究,提供了不少寶貴意見,我謹此致謝。

  在本司的核心工作方面,我們會繼續提高刑事司法服務的質素和刑事檢控工作的透明度,並促進全球檢控人員之間的合作。我們剛剛舉辦了國際檢控人員會議,有近一百個司法管轄區參與,進行了很好的討論。

  律政司能夠提供優質服務,全賴優秀的人才。我們很知道這方面的重要性,我們會繼續努力為本司的政府律師及其他人員提供度身訂做和全面的培訓計劃,提升他們的專業水平。我知道有些委員曾經對律政司招聘法律草擬專員的進展表示關注。大家亦已知道,我們已聘請了一位非常出色的法律草擬專家 - 文偉彥先生,他會在明年一月加入律政司,出任法律草擬專員一職。我明白各位打算在適當時間邀請文偉彥先生出席會議,我們會幫助他盡快了解他的工作,然後和大家講解。

  我和同事很樂意回答各位有關我們的工作範疇和措施等各方面的問題。

  多謝主席。



2007年10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