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化驗雀鳥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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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有關政府部門在接獲發現雀鳥屍體的報告後,經常未能迅速檢走屍體,而且往往沒有對屍體進行禽流感病毒化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當局每年接獲多少宗發現雀鳥屍體的報告;

(二) 過去三年,每年檢獲的雀鳥屍體數目、化驗的雀鳥屍體樣本數目,以及化驗的結果;及

(三) 當局沒有對檢獲的每個雀鳥屍體進行化驗的原因?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由2005年11月開始提供雀鳥屍體收集服務。在2005年11月至12月期間、2006年及2007年1月至9月期間分別經電話接獲約1 600、16 000及15 400個案,其中部分為重覆通知或重覆查詢跟進結果的個案。

(二) 有關資料載列於附表。

(三) 漁護署會按照禽流感風險的變化及雀鳥的死亡情況調整化驗的策略,例如在禽流感風險較高的期間或對涉及大批雀鳥死亡的個案會增加化驗的數目,而在禽流感風險較低的期間則會減少化驗的數目。此外,由於禽流感病毒必須在活細胞內才可進行繁殖,並且容易受溫度、濕度、酸鹼值變化和在非等滲壓環境而失去活性,使病毒難以在已腐爛的屍體存活,漁護署也不會對已經腐爛或風化乾硬的雀鳥屍體進行化驗。基於以上原因,我們沒有就全部撿獲的雀鳥屍體進行化驗。



2007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