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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十月八日)入境事務處發言人稱一名「假結婚」集團的主腦及兩名成員因涉及串謀欺詐罪行被判入獄。
五十二歲假結婚集團主腦陳志�k,因承認不誠實地安排香港居民譚美儀與一名內地居民登記虛假婚姻,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十二個月。
三十一歲的集團成員王穎斌及二十六歲假配偶譚美儀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欺詐控罪。其後法庭知悉王已去世,譚的判刑被押後至十月二十二日。
譚於二零零七年一月被入境調查人員截獲並對其婚姻狀況進行調查。譚承認在陳、王二人安排下,與一名內地居民登記虛假婚姻,以便該內地男子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註及最終來港定居。王則承認為陳物色譚以換取金錢報酬。
二零零七年一月尾,陳與另一名集團女成員一度接觸譚並慫使譚推翻她原先的口供。事件及後交由警方接手調查。
本年二月,入境處調查人員突擊搜查陳位於旺角的寓所,搜查行動中,處方人員搜獲電話簿、記事簿及與婚姻登記有關的文件及其他旅遊證件和內地通行證的副本。
二零零七年六月,陳及該名香港女子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分別被判入獄七個月和六個月。
入境處人員根據自陳寓所搜獲的證物,其後再拘捕十名疑與中港假結婚個案有關人士,當中四人已被法庭裁定串謀欺詐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十二及十六個月。
譚的虛假內地配偶則已於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名,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有關陳志�k一案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處方不排除稍後將有更多人士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完
2007年10月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