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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兩名僱主及其一名公司董事因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簡稱《條例》),今日(十月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共罰款港幣28,000元。
華輝物流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號碼:32630510)董事陳偉傑被控違反《條例》第7A(8)條及第44條,控罪指被告在二○○六年六月至七月期間,沒有在指定限期內分別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兩項控罪,第一項控罪罰款港幣3,000元,第二項控罪罰款港幣1,000元,合共被罰款港幣4,000元。
華輝物流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號碼:32630510)被控違反《條例》第7A(8)條,控罪指被告公司在二○○六年四月至五月期間,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兩項控罪,第一項控罪罰款港幣3,000元,第二項控罪則罰款港幣1,000元,合共被罰款港幣4,000元。
合和貨櫃運輸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號碼:19453595)董事陳偉傑被控違反《條例》第7A(8)條及第44條,控罪指被告在二○○六年十二月至二○○七年三月期間,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四項控罪,第一項控罪罰款港幣4,000元,其餘控罪各罰款港幣2,000元,合共被罰款港幣10,000元。
合和貨櫃運輸有限公司(商業登記號碼:19453595)被控違反《條例》第7A(8)條,控罪指被告公司在二○○六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間,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有關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四項控罪,第一項控罪罰款港幣4,000元,其餘控罪則各罰款港幣2,000元,合共被罰款港幣10,000元。
完
2007年10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