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制裁(伊朗)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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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在憲報刊登《聯合國制裁(伊朗)規例》(規例),並於即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規例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37及1747號決議對伊朗施加的制裁。」

  在規例下的制裁措施包括︰

- 禁止向伊朗供應、交付、移轉或載運若干與核子相關的項目、材料、設備、貨物和技術;

- 禁止從伊朗採購若干軍火,以及與核子相關的項目等;

- 禁止向伊朗提供若干與軍火以及核子相關的技術和金融援助、訓練、服務或資源;及

- 禁止向若干人士或實體提供資金。



2007年9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