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運動打擊酒後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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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將由明日(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二日推行全港道路安全運動,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並特別針對酒後駕駛。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會在酒吧林立的地區,邀請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以及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司機切勿酒後駕駛。期間,警方亦會嚴厲執法,打擊酒後駕駛。

警方數字顯示,二○○七年首八個月共有9 917宗交通意外,較去年同期增加94宗,其中72宗涉及酒後駕駛。

警方發言人表示:「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監禁三年及被判罰『記十分』,或可能喪失駕駛資格。」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四號



2007年9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