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濫用「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標記(附圖)
**********************

  香港郵政近日發現有市民透過非郵政途徑,派發附印「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標記的宣傳單張。

  有關情況在過去並不嚴重,但鑑於宣傳函件的使用日益普及,香港郵政現提醒市民,「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乃該署提供的服務。任何人士未得香港郵政事先批准,印製任何載有「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字樣的單張,或派遞任何載有此等字樣的物品,均屬違反《郵政署條例》,可被檢控。

  如欲了解「香港郵政通函郵寄服務」的細則,可向各郵政局索取有關的服務單張或瀏覽香港郵政網頁。



2007年9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