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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螃蟹商販被判罰款(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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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名螃蟹商販於今年三月至八月期間承認觸犯《度量衡條例》,供應不足秤的貨品予顧客,分別被判罰款由680元至3,000元不等。

  根據政府化驗所的檢驗報告,涉案螃蟹的實際重量較所宣稱的輕,相差重量由百分之8.38至百分之62.8不等。

  海關人員發現有商販用大量水草捆綁螃蟹,懷疑螃蟹的實際重量少於所宣稱的重量。

  他們喬裝買家於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五月期間分別到灣仔、沙田、九龍城、紅磡和黃大仙區內市場購買螃蟹。完成交易後,海關人員隨即表露身份,以電子磅檢查所購買螃蟹的重量。

  海關人員隨後把螃蟹送交政府化驗所檢驗,報告顯示螃蟹的實際重量與宣稱的重量有差異。

  海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二日)說,海關人員會繼續打擊「呃秤」活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維護公平的營商環境。

  根據《度量衡條例》,任何人在按重量或度量供應貨物時,必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假若貨物的實際重量或度量少於所宣稱的供應量,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



2007年8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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