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子經營及管理無牌旅館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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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女子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分別被判罰款五千元和六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人員今年一月巡查銅鑼灣百德新街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時,在處所內發現四個房間和一名日租住客。

    該兩名女子為旅館的經營者和管理人,她們均表示知悉涉案處所並未領取旅館牌照,其後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第5(1)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屬刑事罪行。他呼籲市民向牌照事務處舉報無牌旅館,該處電話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7年8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