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子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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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內地男子因涉及假結婚個案,今日(八月二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內地居民黃平國,二十二歲,他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的控罪及三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監二十個月。

  黃承認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港幣二萬元的代價於二○○六年八月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及後來港,並向入境管制人員虛稱來港是為探望其妻子。黃希望透過虛假的婚姻關係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以便他在訪港期間非法工作。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



2007年8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