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詐騙及管有虛假文書等罪行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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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二十八歲男子因涉嫌詐騙及管有虛假文書等罪行今日(八月二十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十二個月。

案情透露,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於二○○六年十二月接獲一間信用卡公司報案指有人涉嫌使用虛假文件向該公司申請信用卡。

商業罪案調查科的人員經過深入調查後,於今年一月九日在深水�鶨諿溢茼W相信為一個信用咭詐騙集團主腦的男子。

警方其後在被捕人士於深水�鶞漲磽v單位內,搜獲共三十七張印有不同顧客姓名的信用咭及一批懷疑虛假文件等。另外,警方檢走一部電腦及打印機。

    調查顯示該集團利用虛假文件及他人資料去騙取信用咭,再用作購物及現金透支,總涉案金額約為六十五萬元。

    該名男子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詐騙、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及一項製造虛假文書工具等罪行被判入獄。

警方亦呼籲市民向任何人提供其個人資料時應提高警覺。如果有任何懷疑,應拒絕提供資料,有需要時應立即報案救助。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九號


完

2007年8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