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文署「場地伙伴計劃」延長提交建議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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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就將推行的「場地伙伴計劃」邀請本地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截止日期現延長至九月七日〈星期五〉下午五時三十分。
「場地伙伴計劃」將於康文署轄下十一個演藝場地的設施推行,旨在讓演藝場地與演藝團體及機構建立伙伴關係,從而達至建立場地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善用場地設施、制定以場地為本的市場策略、促進尋求企業及私人贊助,以及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等目標。
邀請建議書文件可於康文署各演藝場地索取,或於網址www.lcsd.gov.hk/vps下載。
查詢可致電二六○一 八○○四。
完
2007年8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