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串謀行騙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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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年齡分別為二十八、四十三及四十四歲的男子因串謀行騙罪名成立,今日(八月三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十個月。

  案情透露,三名被告於於二○○二年十月設立了一間保險代理公司。其後該代理跟一間保險機構簽訂協議,為該保險機構介紹投保人以賺取佣金。

  該代理其後共介紹了七百八十九名投保人予保險機構,而該機構亦支付了一千七百四十萬元予該代理作為佣金。

  稍後,差不多所有投保人均停止繳付保費,而該代理亦於二○○三年十一月結業,導致該保險機構損失四百六十萬元。

  警方的調查顯示有關保單多數以免費禮物或僱員福利的形式送出,而保費則由該代理支付。

    三名被告於二○○五年九月被拘捕,其後被落案合共控以一項串謀行騙的罪名。他們於二○○七年七月被判罪名成立,並於今日判刑。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42分